第107章 我是天籁之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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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先生,算好了,虽然比较急,费用上相对要高一些,不过这首歌实在太牛掰了,而且考虑到后续的合作,我就收一万块钱吧!”

“没问题,那咱们就签合同吧!”

本来丛明就做好了挨宰的准备,但一万块钱确实不离谱,也就没还价。

方华这里有现成的合同,约定的时间是9月10号上午交3张伴奏光盘,丛明先付5000块钱的订金,10号验货之后结清余款。

看了合同之后,丛明又加上了一条版权保护条款。

橡树音乐工作室一方禁止将这首《平凡之路》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展示,否则将向丛明支付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因为是正规音乐室,方华也是有底线的,所以对于这一条也没有提出异议。

在双方签字,丛明支付了5000块订金之后,方华就立即打电话摇人。

打算今晚就启动。

丛明则先行告退,吃了晚饭后住进了梧桐大酒店。

接下来的两天,丛明并没有当甩手掌柜,基本在橡树音乐工作室全程参与伴奏的录制工作。

因为在脑海中听了好多遍原版的伴奏,所以也给乐队提点了不少。

尤其是在节奏上,尽量减少偏差,以免上台演唱的时候跟不上拍子。

可惜,手机上并没有与乐器演奏相关的软件,所以他只能动口不能动手。

好在乐队比较专业,也很敬业,到9号下午便完成了全部录制工作。

丛明也跟着伴奏默唱了一遍,感觉没问题就爽快的结清了尾款。

刚好,晚上还有一趟回雀水的火车,丛明就马不停蹄的踏上了归途。

……

“丛明,你真要在晚会上唱歌呀?”

10号一早,丛明送岳小柠上学的路上,岳小柠好奇的问起了丛明的节目。

“当然了,我去翠杉不就是录制伴奏吗?”

“那你唱的是什么歌啊?先唱一遍给我听听呗!”

“不,我要到晚会上放大招的,先让你听了就不好玩儿了!”

“哼!小气鬼!到时候要是演砸了,我第一个喝倒彩!”

“放心,哥不给你机会,你就拭目以待吧!”

……

“丛明,你的节目搞好了没有?”

把岳小柠送到学校,丛明刚准备回家就接到了三爷爷丛凌云打来的电话。

“您放心,早就准备好了!”

“什么节目啊?”

“唱歌!”

“唱歌?我怎么记得你是破锣嗓子呢?”

“那您肯定记错了,我可是天籁之声,余音绕梁,此曲只应天上……”

“滚犊子,明天晚上过来彩排,我要亲自审核!”

“得咧!您老人家就瞧好吧!”

第二天晚上的彩排丛凌云果然来了,不过别的节目没怎么过问,就是奔着丛明来的。

不过在听了丛明的《平凡之路》,又几次确认他不是假唱之后也就放下心来,不过还是提出了质疑。

“你小子唱歌和说话怎么是两个动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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