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行尸走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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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昔峥嵘岁月,由青壮到迟暮,每当利尔夫.尼莫心有消闲浮想,总会不由自主地暗自庆幸:倘若当初没有受到‘杜莱.多姆尼’公爵的知遇之恩和竭诚延揽?或许自己早就在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死于非命了。

没有错!杜莱.多姆尼就是罗格的爷爷,要说老利尔夫会毕生效忠多姆尼家族必是曾受重恩于前,但他同赛利瑟斯汀联合王国这个最老牌儿的贵族之间的渊源,可不是那种寒门才子被豪门贵胄慧眼识珠的故事。

因为人家老利尔夫出身的尼莫家族一点儿都不寒门,他祖上在该国虽不及权贵巨搫,富商大贾,但也是个不小的地主!

时至今日,尼莫家族在该国东南部‘鄂兰诺姆州’的宜种区,仍坐拥着三千五百多亩肥沃的土地!年景最差的时候年盈余都不会低于六百万该国货币‘索都’,约合三百多万辕夏国币,想当寒门还真不太容易。

至于老利尔夫还在当少爷的年纪遭遇过什么挫折打击?又如何与多姆尼家族产生的交集?

其中涉及到当初年轻的老爹不甘平庸少壮叛逆的过往也无需再提,着重点就在于他成为进化者后获得的异能才是促成一切的契机。

胶体、影闪、俘光,把这三种异能聚于一身的异能者,其实比较适合从事一项职业,那就是刺客!

不过,虽说用俘光异能捏出把光刃确有不凡的杀伤力,赶上天黑的时候还能照个亮儿!但就刺客的职业而言这一项异能也因此属略带瑕疵,光闪闪的有时候会暴露自己,不过也得看如何利用,于此就不纠结了!

但胶体和影闪,一个束困目标的身体滞缓其动作;一个瞬间大幅提高自身的出击速度;将这两种异能的联合施展,是不是对伏击时出其不意的一击必中非常好用?

当然,适于刺杀的手段有千千万,这只是针对老爹所获异能的个人职业适应性而言。但甭管适合这不适合哪的?他第一次进化就获得了三环四痕级异能,不可能不引起该国政府相关机构的关注。

所以,等集训期一结束,利尔夫.尼莫就被赛利瑟斯汀联合王国—国家安全局直属的一个绝对算实权厚禄秘密执行部门给收编了,再经过一个短期的实务操训,年轻的尼莫中校就正式上岗搞暗杀去了……

随后就是怀着一腔报国之志的利尔夫.尼莫,渐渐发现涉世未深激进幼稚的自己应该是被骗了……

他是通过调查自己最后一次到国外追杀的那个目标时才了解到,有很多像该目标一样的政治犯只是被顶层权贵把持的政治集团给定了死罪。

这些人的行为确实触动了一些当权者的逆鳞,但远不至于危害国家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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