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拿你当替死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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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墨本以为,何世昌说的这么赚钱,铁定是走私来的水货来着。

没想到,并不是水货,反而还是霓虹国某个大厂的货。

是个老牌的通讯品牌,做了几十年的电话和BB机的。

何世昌说的信誓旦旦,保证能赚钱。

他说还说什么可以拿下这个品牌的总代权。

以后港岛就他金兴集团一家在卖这个品牌的大哥大。

这个品牌的大哥大又比欧美品牌的便宜,加上在霓虹国,离的近,运费也便宜。

按照何世昌的话说,保证大家都有得赚。

就在他吹的天花乱坠的时候。

“这么好赚,你怎么不自己一个人赚完他呢?找我们这些人过来干嘛?怎么,卖大哥大也要有社团的背景啊?”

林墨这么问道。

可没有人会嫌自己赚的多,更加不会有人傻到把自己稳赚的钱分给别人。

除非他是个大圣人。

就算是林墨这种不缺钱的人,分钱也不会这么分,至少也要分给那些对他有益处的人。

“找大家过来,当然是想和大家一起合作的。”

“其实我已经和大D以及太子谈过一轮了,他们都愿意合作,这钱,我一个人是赚不了的。”

“大D和太子手下都有一个搞销售的公司,都是正行公司,我就都是那借用一下他们的公司去销售,你知道,我们金兴集团只管进货,进货回来之后,都是卖给经销商去销售的。”

“其实本来他们吃这些大哥大的市场就够了,不过,能找到林老板你,当然是有理由的。”

“我要拿下这个品牌的总代,他们有一个条件,要我们在港岛开二十家这个大哥大牌子的连锁店。”

“我在港岛没什么开店经验,很难搞好,林老板你就不一样,你又是连锁快餐,又是连锁地产中介的,很有经验啊,你入局,不是正好吗?”

林墨听完,心中就两个字。

就这?

“这点钱,三个人分,能分多少?还开店,那不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放心,可以让林老板你分大头,这个鬼子,只认开店的人,到时候,这个总代理合同,可以让你作为代表来签,我们三家,分一点旁利就可以了。”

“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大品牌的总代的,现在技术发展的这么快,未来他们出了其他产品,你也能第一个拿货啊。”

何世昌谄媚的说道。

林墨是不会相信,有这种好事落到自己头上的。

这个什么总包的,怕不是让自己来顶包的。

而且,在戴富强死了之后,林墨就已经把何世昌走军火的消息卖给阿sir了来着。

林墨将这两件事一联想,再联想到这家伙有不少‘国际’买家,似乎也猜到了他想要干嘛。

怕不是让自己来顶包的。

要知道,签了合同之后,钱是给你赚的,法律责任也是要你来付的。

这不是那个大马拿督坑陈浩南的这一套吗?

这何世昌坏就算了,还这么蠢,当自己三岁小孩呢?

其实也不能怪何世昌,因为林墨的年纪确实比较小。

加上大家都知道,林墨是靠着股票起家的,他们都会下意识的认为,林墨其实也没有这么精明。

都是背后的人经营的好。

就像是吉米仔和邵安娜两个人,不管是黑是白,只要是做生意的,都会想要挖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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