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番外。就入的残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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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久的梦终有醒来的一日。

白夜觉得小说《龙族》中“血之哀”是个很有意思的设定,可在他看来,整本书充满孤独。这不是书的问题,而是他自己的问题。于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

“啥玩意儿?我让你看书是为了放松心态,找点乐子,你倒好,看完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李宏坐在对面,无语地看着好友。

“去不去?算了,你别去了,我想一个人。”白夜说道。

“那你问有个屁用。”李宏吐槽。

“问还是要问一下的,祝你玩得开心。”白夜点头,背着背包转身就走。

“行李箱呢?”李宏追问。

“说走就走的旅行,不需要那种东西。”白夜潇洒回应。

巨鸟至高天垂落,白夜十分自然地走上人类科技的产物。让巨鸟在高空中翱翔,窗外是云朵之上的蓝天。因为一本书,少年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哦,在此声明,白夜不是少年了。

日常旅行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一个背包、一个人、一张卡、一点小小的钱就足以了。人嘛,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白夜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未来、不谈过去的人,好像反了?算了,没关系。过去是无法回头的过往,无法被追;未来是无法确定的过去,无法被肯定。唯有现在,是只能让人铭记的事物。狗屁不通的话语,也不需要道理,只是一个寻找出门的理由而已。

名山大川皆含韵味。少年踏过名山,去过古刹,看过海南的海。一年的旅行,虽未踏遍世界,但也玩得欢乐。人生不在于走过多少地方,看过多少风景,见过多少有意思的人。这些都无意义,正如之前所言,人生就在这种无意义又极为细小的事情上划过。

我与他只为过往的路人,他与我只是人生的过客。世间人与人本就如此。书上言世间无不散的宴席,书上还说江湖何处不相逢。但这两句话本都是虚妄。宴席中散,人走茶凉,这是事实;江湖再见,这是幻梦。人说江湖再见,还不如说江湖不见,反正本是人生过客,反正本是刹那芳华,何必再见?让美丽停留在最初,让心中的那个人停留在最美的地方,这就是很好的一件事情。若是再见,难免有了隔阂;若是再见,难免少了当初那份感觉。

白夜见过路边的演唱会,见过艺人的卖艺,见过动物园的动物,见过歌手在高台上歌唱,绚丽的灯光打在其上,那是那一晚最亮的星辰。兜兜转转,最后终究回到了他最熟悉的城市。推开门,父母女生正在家中看着电视。一家人凑在一起,互相寒暄,互相询问,平淡的一晚,至少对于白夜而言是如此。

第二天,在父母的眼中,少年重新踏上了前往陌生城市的旅程。白夜本以为爸妈至少会担心悲伤一下,但发现这两个家伙一点都不担忧。反而是哥哥挺担心自己,还给自己转了点钱。嗯,真懂事,人不能没有钱。

兜兜转转,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一年两年,少年走完了全国,回到了城市,回到了自己的那间小屋。过了这么久,回来屋子依旧一尘不染。当然不是这间屋子有多么神奇,只不过是有人来打理,花钱买的服务,值得信赖,没有丢什么东西。

白夜一屁股坐在床上,从床头拿起之前所看的那四册书籍。你说什么有五册?第五册丢了。指尖划过硬皮的书壳,打开书本,纸张有点发黄,毕竟放了有段时间。墨水浸染的文字依旧清晰。白夜平静地看着,一页接着一页。从一开始看这本书到现在再看这本书,倒没太大的改变。你就是那句话,并非书的问题,只是少年的问题。“孤独”三个字出现于脑海。名为孤独的情绪,就伴随于少年。看这本书时如此,旅行也是。自那多年之前在少年之梦中醒来,那格格不入就在身边游荡。那时,因为白夜的少年终有刹那的一份改变。至于改变在哪里,可能是因为那种改变太过微不足道,连改变的那个人都并未察觉这种改变。直至这本书的到来,原来那种改变叫做格格不入,那种感觉名为孤独。那是连自己都不会感受到的孤独,因为自己的身边有好友,有父母,有亲人,但这些都改变不了那份来自心中的孤独。自己是个外乡人。

合上书本,白夜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这种时候应该有个人打个电话来安慰一下自己来着,但可惜没有。李宏那死家伙也不知道滚哪去了。差评!当然这样也好。

自己原来是个外乡人,那种感情叫孤独,那种感觉叫格格不入,所以那是血之哀。明明是小说里的设定,但硬伤到现实却是如此的合理。什么是血之哀?宁文炫迈的强盛,因为超脱与常人的能力,因为混血种生物与人类产生的格格不入,在强弱之间的徘徊,让他们与这个世界产生了隔阂。这种隔阂不断放大,不断衍生,成为了埋藏于心中的疾病,这便是血之哀。混血种他们不属于龙,不属于人类,他们是突兀的,是闯入者。对于人类他们强大,对于龙他们弱小,这是被锁死的命运,来源于那血缘深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