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我喜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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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起来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等徐大钧提着一个同样花里胡哨的塑料袋走出这家文具店的时候,距离他和孙晓约定的时间只剩下了半个多小时。
倒不是他过于磨蹭,只是这么早的时间,距离他近一些的两家文具店都还没开门,他不得已只能绕了不少的远路去到了更远的一家。
正常乘坐公交车的话已经无法准点赶到了,徐大钧有些着急了,再迟到可就是第二次了,必须给自己留下足够的腾挪空间,省的事不过三而惹来难以估摸的麻烦。
他现在所在的位置距离北山其实很近,只不过这是北山的东南方向,而约定的那处亭子却是在北山的西面,乘坐公交车的话就需要绕一个小圈,所以时间自然会久一些。
但现在已经面临迟到的风险了,既然同样是风险,那就择其轻者而从之吧。
于是,他决定翻山越岭去赴这场青春之约,他慢慢的跑了起来,直奔北山而去。
路上行人并不多,车辆自然更少,但他还是耐着性子,花费了近二十分钟来到了北山脚下。
九十年代,政府就已经开始有意识的开发城中的这些小山头,有一些卖给了房地产商用于商品房建设,但略微大一些的山头则是用来建设山头公园,这处北山自然也在其中。
所以,用石头铺成的山路已经有了,周围的居民也有不少会早起爬爬山,锻炼一下身体,顺带着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徐大钧自然不会选择这种寻常路,扎进北山之后,他便专门选择那些野路来走,不过几分钟的时间,眼前已经再也见不到一个人影了。
他渐渐放开了速度,若不是害怕万一真的被人发现会惊世骇俗,他都想从树顶上飞过去了。
但现在,他的速度也不慢,只不过三五分钟的时间,他就已经翻越了这座不过三百多米高的小山,来到了约好见面的那处亭子处。
还好还好,孙晓还没到,他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还有六分钟到十点,他从系统空间里将礼物取出,却又看着手腕上的女式手表,突然感觉到了一阵不好意思,这个,总是带着母亲的手表也不像那么回事,有机会还是得去买块自己的手表才好。
“大钧,”突然,正在琢磨买块啥样的手表才配得上自己出尘的气质和帅气的外表的徐大钧,就听到了孙晓的声音远远传来。
他抬头循声望去,果然孙晓的身影由远及近快速而来,啧啧,真是心有灵犀呢,孙晓今天竟然也穿了一件紫色的长裙,哎?她的手上好像也提着一个花里胡哨的塑料袋?
“晓星,”徐大钧赶忙招手回应,同时喊道,“慢点走,不着急,小心别摔着了。”
孙晓打了一声招呼之后,就没再说话,一门心思的疾步赶路。
不大一会儿,两人已经肩并肩坐了下来,略微喘匀了气息之后,孙晓粉面桃花,俏脸含笑,小手一伸,说道:“拿来吧。”
徐大钧呵呵一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