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张伟律师的过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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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气氛紧张而激烈。原告方律师首先发言,声音洪亮:"法官大人,'我身边都是美女'这一概念是我方客户的独创。

王小鱼先生明显是在抄袭并从中牟利!"

张伟站起身来,目光坚定:"法官大人,原告的说法纯属臆测。这不过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日常表达。"

原告律师冷笑一声:"那么请问张律师,你能解释为什么你的当事人在使用这个名字后,公司营收突然上升了30%吗?"

张伟不慌不忙:"这完全是因为我们公司的产品非常优秀,创作内容大家喜欢,而非一句口号。况且,增长的时间点与使用这句话并不吻合。"

就在这时,张伟拿出了一叠厚厚的文件:"法官大人,请看这些证据。这是我们收集的过去十年里各种媒体使用类似表达的记录。

其中最早的一条可以追溯到15年前的一档综艺节目,说写了一个小说,而且这个作者就是我们的编剧,15年小说的着作保护权没有了,所以我们买下了。

"原告律师显得有些慌乱:"这...这些都不能证明什么!我方客户是第一个将其商业化的!并且有了我们现在的商业概念,短视频展现,你们才有抄袭的权利"

张伟微微一笑:"那么请问,贵方是否有任何商标注册或版权登记的证明?"

原告律师语塞,法庭上一片哗然。

与此同时,网络上关于这场官司的讨论也如火如荼:

@法律达人007:「这简直是个笑话!"我身边都是美女"这种话也能打官司?那我天天说"我好帅"是不是也要被告?#王小鱼案件」

@商业评论家:「从商业角度看,原告明显是想搭王小鱼的顺风车。这种蹭热度的行为应该被谴责。#支持王小鱼」

@平民百姓:「不管谁赢,输的都是我们老百姓的时间。法院不应该浪费资源在这种无聊的案子上。」

@营销专家小李:「有意思的案例!不过我觉得双方都赢了,这场官司本身就是绝佳的营销。#营销无处不在」

回到法庭,张伟正在做最后的陈词: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王小鱼先生,是一位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他使用'我身边都是美女'这个名字,是我们购买过作者版权的。

而且这几个字也不能侵权。

"这个表达并非原告的独创。我们已经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这是一个常见的日常用语。

如果我们允许将如此普遍的表达据为己有,那将严重阻碍言论自由和商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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