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瘦金小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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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对你充满着兴趣,乐于接近你。

这意味着什么?

只要不是个智障或者直男,就不会不知道。

杨朝升可不想,当什么大领导的毛脚女婿。

在华夏,门当户对这个观念,就像是一层打不破的魔咒。

不想给自个儿找麻烦。

杨朝升悄摸摸的抽回了胳膊。

一竖大拇哥儿。

“萧老师,您局气。”

萧淑的父亲,在榔头镰刀队伍里头,有着儒将之称。

他对自个儿子女的教育,不像其他人那样的粗放。

几个儿女,都被他送去了“老大哥”那儿学习。

萧淑没有辜负自个儿父亲的期望,以十分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在“老大哥”大学的学业。

这一次,她被组织招回,作为未来的外交人员培养,为国效力。

由于,作为人材培训基地的光明夜校,实在是太缺少老师了。

萧淑被临时借调来,客串了一把,杨朝升他们班的老师。

萧淑觉得,自个儿这一次没白来。

她在这儿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着比鹅卵石男人更加强健的体魄,在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力量的美感。

用句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萧淑还发现——这个男人的魅力不止于外在,内在也特别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儿学习了多年。

萧淑的性格,除了有东方女性温柔贤淑的一面,还具备鹅卵石姑娘那种热情坦率的一面。

发现了杨朝升的小动作。

萧淑缩回手,捋了捋额头的刘海。

二人的交谈,就这么陷入了一阵冷场。

“哎——杨朝升,你怎么会学一个昏君的字啊!”

还是萧淑找了个话头,打破了沉默。

“哦——您认识这种字体?

觉不觉得,他的字比人有骨头?”

现而今,华夏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工业生产薄弱的不行。

就连钢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难大批量生产,这些文具的价钱不但很贵,一般人还难以购买得到。

来光明夜校学习的学员,大多数用的,还是笔、墨、纸、砚,老几样。

这里的“笔”,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将蒙恬发明的毛笔。

杨朝升在自个儿随身小世界里,虽然也收藏了不少作为战利品的金笔。

他却不好拿出来用,怕以后说不清楚。

杨朝升只好随大流,去荣宝斋淘了一只上好的狼毫小楷,作为书写工具。

这狼毫小楷啊——尤其难选。

得亏了杨朝升在荣宝斋有一个相熟的主顾,倒手给了他一只已然用水发开的狼尾全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