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抽丝剥茧(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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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数的案例证明,绥靖政策往往只会换来邪恶势力的得寸进尺。

随后,汪小雅的要价越来越高,母亲和再婚的丈夫越来越没法承受,只能报警。

派出所的民警来处理过几次。民警一来,这群小混混就消停一下,但只要民警一走,他们就故态萌生,依旧会来闹事。

这群混混大约对刑法颇有研究,闹事的时候从不动手打人,只是偶尔在母亲家撒泡尿,或者往她家大门和窗户上丢大便、抹红色颜料,闹得母亲一家鸡犬不宁,却又完全不构成刑事犯罪。

民警找到他们,问他们这些事是不是他们干的,他们又抵死不认。母亲家外面没有摄像头,民警也不可能24小时守在她家门口。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也无可奈何。

即便有邻居碰巧看到混混们的这些恶劣行径,壮着胆子愿意做证人,但“投屎投尿”这种行径顶多只能算是骚扰、破坏社会治安,最多拘留教育。

这样的处罚于混混们而言不痛不痒,不但达不到“警示威慑”的目的,反而会让他们引以为傲,甚至将自己因此进过警局当成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逢人就吹。

他们对此的行话叫做“蜕皮”,意思就是像蛇一样,蜕一次皮就成长一次、厉害一分,谁一年中能进警局蜕个几次皮,那就算得上“风光无限”的一号人物。

母亲和再婚的丈夫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这样下去对小孩的成长极为不利,况且汪小雅这么一搞,母亲一家根本就没法正常生活。

因此,母亲背着再婚丈夫,暗中找到汪小雅,私下向她妥协,和她谈妥了一个比之前略高的数字,一直保持到现在。

因为这件事,母亲和汪小雅彻底断绝母女关系,平时除了转账打钱,从来不会和汪小雅有任何联系。

听起来,汪小雅的确是一个让人头痛的“混世魔王”,母亲在听闻她的死讯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酷态度,似乎也就能让人理解。说不定,在母亲心里,还巴不得汪小雅早点死,早死早让她解脱。

接下来,警方提起汪小雅怀孕的事情,做母亲的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说:“她才19岁,还没结婚,肯定是和哪个混混鬼混怀上的。”

但具体是哪个混混让汪小雅怀孕了,母亲则一问三不知。这倒也符合常理,她和汪小雅基本没什么联系,甚至只想离汪小雅越远越好,自然就不会去汪小雅的私生活。

之后,警方又查询了母亲所在辖区的110出警记录,果然发现在两三年前有数次出警记录,报警人也都是汪小雅的母亲。出警记录详细记录了有小混混去她家闹事,用投屎投尿的恶心手段,让她一家不得安宁。这样的出警记录有五份,至少出警了五次。

母亲的话得到核实,看起来汪小雅的确就是一个“死了也不值得让人来收尸”的存在。….

汪小雅手机里的电话号码不多,基本都被她以绰号标注,比如黑皮、粉子鬼、大鸟之类,一看就是街溜子、混混。

这么一堆绰号当中,一个被标注为“老封”的名字尤为显眼。别人都是乱七八糟的绰号,唯独你“老封”用了一个正常的称呼,你不打眼谁打眼。

警方拨了电话过去,对方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谁呀?”

这声音听起来就像谁欠了他几百万一样。

办案警员自报家门,还没来得及发问,对方却直接挂了电话。再次拨打过去,对方却已经关机。

警方立即察觉到不对劲,然后安排了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女警,逐一拨打汪小雅手机里的其他电话号码,女警软糯甜腻的声音,再加上有意忽悠,这些电话号码的主人便争相曝光了“老封”的基本情况。

这些黑皮、粉子鬼、大鸟之类,果然都是一些混混,他们既是“老封”的好兄弟,也是汪小雅的好哥们。

“老封”的大名叫封羽,是这些混混的头目,而汪小雅则是他们的“大嫂”,也就是说,封羽极可能就是女尸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

封羽现年33岁,沙市人,从警方调取的记录来看,封羽“蜕皮”的次数多不胜数,几乎将当地派出所当成了自己家,但犯下的都是一些小案子,完全不构成刑事犯罪。

封羽的混混之路,和他的出生及成长经历有着很大关系。

他的父亲是上世纪80年代的城里人,个高腿长、相貌英俊、家境殷实,是妥妥的高富帅。但她的母亲却来自偏远农村,个子不高、相貌平平、家境窘迫,大约就相当于矮穷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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