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救命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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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宝的学习跟工作没见有明显的分界线。因为正常的平庸,他没有考上大学,甚至连那些排不上名号的高收费学院(俗称野鸡大学)也没有给他机会,他只是依仗着自己仅有的那点小聪明买了本大学毕业证书,以此为学历找一些耗费体力与时间的工作。好在身体还算不错,找到了工作,虽然时常被老板训成孙子,但心态很好,只要不开除就接着干。拿着微薄的工资,出卖着不值钱的体力与尊严,换取着生活的继续。虽然生活清苦压力大,但年轻的心是不能掉队的。他有着爬山的爱好,更是立志要爬遍三山五岳,站于峰崖之巅。可是那可怜的工资并不能支撑他完成这个不算大的梦想,于是现阶段的他,也就是爬一爬泉城的那些不知名的野山,也就是不要钱没人管的山头。

奇志的游历已经走完了北方的大部分地区,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自然景观,甚至是方言,她都记在心间。也不是每个有特点有名气的地方她都去,随心随缘,走到哪里算哪里。现在奇志来到了黄河流域的泉城,不知从哪个地方开始,奇志已经不太喜欢那些知名的景点了,特别是山川湖泊,人工开凿,人为管理的痕迹太重了,而且每个地方都是人满为患,根本没有那种回归自然,寻隐者不遇的奇妙感觉。于是她反复查探测绘地形山势,借助伏羲八卦里的知识居然可以算出在什么方位会有山围山,也就是被隐藏起来的山体,一般这种地方也都会有山间溪水,大一些的还会有湖泊存在。那种山围山人迹罕至,静若幽兰,也算得上是一处心归之所,与她恬静的心性非常的契合。

忠情于登山的人,志存高远,为了自己的梦想,可以化艰辛为动力,看着自己一点一点接近梦想,那种乐趣,虽苦犹甜,是为登山之乐。登山之乐在于历经风雨终见彩虹,需要体力、恒心,坚持着坚着就看到了一览众山小,就看到了山高人为峰,这种居高临下之感,也不是生来就有的,总是需要历经磨难而后披荆斩棘,方才能有。人生亦是如此,无论出身贫穷、富贵,无论身体残疾、健康,如果想要见到梦想的景色,总是要有一个奋斗的过程,这个过程想来必须是困难的,需要付出比别人多的心力和体力,而且过程痛苦时间绵长。这样成功来临,方能心情舒畅,痛苦的记忆方能变为成功的经历。

野山之所以是野山,那是因为没有人工的刀砍斧凿,没有人为的干预则意味着无路可走,当然也意味着,条条道路通山巅,只是需要自己的体力跟意志了。就在奇志经由山松树干攀至山顶时,忽然听到了救命的声音,奇志寻声望去,却没有发现任何人,就在以为自己听错了时,一句句愤愤的话语就进了自己的耳朵中。

“老子一世糊涂也没想到会死在这破山沟里,老天爷啊老天爷,你是真可以啊,这晴天白日的,山崖上长棵树你还给劈断,我死以后别让我看见你,一定跟你没完......有没有人啊,救命啊,谁要救了我,我就以身相许......”呜啦呜啦说了好一阵。

奇志听到声音再响起便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山顶的另一面,心中当时还在想,还真有胆子大的,敢在负角度的山壁上爬,倒是要看看这不要命的人是个什么样子。趴在峰涯的边上,向下看去,只见来宝正在抓着山松的树叉,山松由于长在山壁上没有过多的养分,长的不大,但按理说担住一个人应该没有问题,不知什么原因根部开裂,看来宝的样子,体力还可以,但是手脚都够不到其它的东西,也不敢顺着山松往开裂处爬,就用那过剩的体力大喊大叫。

奇志将攀岩绳系于山顶的树上,一边向下放绳,一边对着下面的来宝喊道:“抓住绳子,不要说话了,我拉你上来。”

来宝抬头看去,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向下顺绳子,还在对自己说着什么话。当下就想,老天爷啊你真是,打个巴掌给个红枣,不过这个红枣,真好。等到来宝爬上山顶,看到奇志,眼睛都直了。虽然来宝在上学的时候也暗恋过女同学,那时的他就觉得自己的女神是世界上最美的,可是随着女神最终的“移情别恋”,嫁给别人,来宝也就能正视自己的审美了。什么是真的漂亮,什么是心里的漂亮,来宝现在是能够判断的。这个救了自己的天使,不是因为救了自己而漂亮,而是真的漂亮。齐肩的长发,黑亮如星辰,在山风的吹拂下,抚媚动人,眼神如高山流水,清澈而动感,有些弯曲精致的镰刀眉,又带有非凡的英气,立体的鼻梁加上圆润的琼鼻,彰显出自信与可爱,丰润的红唇再加整齐洁白的牙齿,又有着女性独有的魅力......

“喂,别看了!”来宝发直的眼睛,看的奇志有些不自在,用温柔而又严肃的语气说道。

“哦,哦,恩人,你长的太好看了。不好意思。”奇志回过神来。咽了一口差点流出的口水说道:“你一个女孩自己爬上来的吗?”发现没有别人,来宝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