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触类旁通的微观联系(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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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
法庭辩论的千言万语,不外围绕收取利息的合法与否一个话题进行,虽然时刻不乏激烈交锋,但中心意图简单明了。鉴于原告方始终无法提出对其更为有利的法律法规依据,辩论的胜负实际上早成定局。
任何一个法院,皆不可能因法律不健全,而放弃维护银行的正当利益。任何的裁决书,起码得载明依据什么法的哪条哪款所作出的裁决。针对于法无据的本案,是任何法官都无法进行硬性裁决的(无法制作裁决书)。因此,本案只能是通过法庭调解,让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才是唯一的有效途径。
为了掌握主动权,不论是答辩状还是当庭言论,庶盶都刻意虚晃一枪:连本带息清零且不算,还要赔偿损失。这,等同于关闭了调解的大门。法庭辩论的过程,被超乎想象的无限延续。预计,法官迟迟未启动法庭调解程序的原因,是在等待、捕捉破局的转机。
见原告方久已没啥新说辞了,庶盶开始阐明自己对该债务归还与否的立场:“自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本人没钱的时候,若要逼迫本人还钱,是本人做不到的。单就打官司来说,只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没有信贷法之前,原告方坐收渔利的行为,完全就是于法无据,形同于非法。这样的官司结果,最终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理来理去无法可理。这样的官司,对于本人来说,就是免费旅游一趟,无论官司打到哪里,本人都奉陪到底。”
法官立即抓住话题:“听庶盶这话的意思,在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的时候,还是愿意偿还的啰?”庶盶应声道:“本人自始至终,从来都没说过不归还贷款的话,只不过是眼下没钱偿还而已。尽管本人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所谓‘周瑜打黄盖’,总得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嘛!可是,原告从来都拒不向本人表达任何意见。千古万年来,没听到有欠债偿命的说法,人家要和我打官司,大有欠债偿命的滋味。我是别无选择,只好来凑个热闹,陪大家闹着玩玩!”
从上午到下午,一直悄无声息的旁听席内,突然爆发出一片哗然。人们交头接耳,异口同声地压低嗓音,一并传递出“闹着玩?”“原来是闹着玩的?”等惊叹声、唏嘘声、碰触腾挪桌椅声,一浪盖过一浪。
“肃静,肃静!现在我宣布:对本案进行法庭调解。原告,你方是否愿意接受本庭调解?”原告方表示愿意。法官继续发问:“庶盶,你是否愿意接受本庭调解?”庶盶爽快回应:“本人诚恳接受法庭调解!在此,本人声明,除两点做不到外,其他全都无条件接受。这两点分别是:一、一分钱逼死个英雄汉,在本人没钱的时候,若非要把本人往死里逼。这一点,本人断无接受的可能;二、正因为本人现在没钱,若要让本人承担分文的诉讼费用,本人只能遗憾的单方面宣布,和解破裂。”
双方和解所面临的最大阻碍,集中到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估计再怎么也就是两百来元。本人拒不承担分文诉讼费用,可谓早已是明白无误的公而告之了。没想到,对方却也丝毫不予妥协。
原告方主张,可以考虑大幅减免利息,诉讼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庶盶则明确表示:自己穷则穷矣,所谓‘人穷志短’,本人只在乎眼前如何迈过无力承担分文诉讼费用的这道坎,完全不在乎将后大堆利息甚至罚息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