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揍人嘛,当然亲自上手才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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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凤九枢十年前上过网,一定会在公屏上打出一行加粗大字:夭寿啦!怪鸟把世界吞啦!

不怪他反应这么大。与这方天地融为一体后,煜黎就是无敌的了。

想要杀死煜黎,就等于要毁掉这方天地。而他也好他小徒弟也罢,都呆在这方天地之中。要是把这方天地毁了,他们也会被虚空的乱流卷走,死得不能再死。

好吧,他们就舍己为人,打算跟怪物同归于尽了,拜托天地是那么容易毁的吗!

打死存在于天地间的怪物,和干掉天地本身,根本是两个概念啊喂!

虽然这方天地是分裂出的一个小世界,跟正儿八经的世界相比确实能虚弱一些,但那也是跟世界比!

与世界相比,他们这些必须依托于世界才能生存的生灵不过是一群蝼蚁!

煜黎与世界融合的过程看起来慢,但其实非常快,不过眨眼之间,怪鸟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了。

几乎是同时,这世界本身,就从中立的、第三方的,染上了一种主观的感觉。

怨毒的氛围,在天地间弥漫,如同无处可逃的毒气弹。

忽然间,天空的某处像被谁揪了一下,空间突然扭曲。

一个渺小的身影以极高的速度逃离那里,差一点点就被扭曲的空间碾成肉饼了。

是秦柿柿。她踩着灵剑,以流星的速度,急速掠过高悬的太阳。

空间扭曲在她身后接踵而至,一个又一个,像巨人试图踩死一只蚂蚁,留下的一连串脚印。

看上去秦柿柿溜人溜得挺爽,但不过眨眼功夫,她就溜不动了。

煜黎成了这方天地的天,此处的主宰。

若每个小世界都有单属于它自己的天道,那此方天地的天道就是煜黎。

她让秦柿柿死,秦柿柿就不得不死。

空间浓稠如胶,把她层层包裹。秦柿柿来往折返,闪转腾挪,但能活动的范围还是像指间沙那样快速地流逝。

一股恶念袭向秦柿柿。不过轻轻一触,秦柿柿便喷出一口血。

整个天地发出阵阵尖利的大笑。

那自然是煜黎的声音。

胜券在握之下,她似乎又恢复了一点神智,没有那么着急,而是将秦柿柿的手脚都扯住,然后将一道意念插入秦柿柿的神魂之内,慢条斯理地搅动。

秦柿柿瞪大双眼,眼珠像金鱼那样鼓出来。

大滴的鲜血从秦柿柿口鼻溢出来,滴落到她因战斗而凌乱的衣衫上。

而这只不过是神魂受损在躯体上的表现。她神魂的伤势要比这眼中严重万分。

她的惨状,令这方世界十分畅快。

这个少女的存在,是天道抛弃她一族的证明。

在她脑海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认知,那就是只要抹掉这个少女的存在,天道就不会抛弃她们。

光是碎尸万段是不够的。之前已经试过了。要把她的神魂碾碎,烧成灰,再毁掉肉身,方能一劳永逸。

如今,她终于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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