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手中剑,心中剑(1/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ok]
https://www.bqgok.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打赢了吗?”

这个问题让沈明愣了一下,他低头沉思,回答到:“从结果上看,是我赢了,从影响上来看,却是我输了。”

太安二年。

北境火麒麟出世,屠戮百姓无数,赤土千里,民不聊生。

天剑宗剑客沈明下山,与麒麟大战七日,本命灵剑折断,斩杀麒麟,草原部族立庙宇以颂功德。

但这是当地县志的记载。

其他人并不知道的是。

那火麒麟是上个时代避世妖魔族群的后裔,一时贪玩跑了出来。

沈明斩杀麒麟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妖山族长兴师问罪。

本命灵剑折断,尽管重创了沈明,但不足以让沈明道心破碎。

真正让沈明道心破碎的,是他从幼童时期,就视为精神信仰的天剑宗剑圣,竟对妖族卑躬屈膝。

后来,天剑宗付出巨大代价,才保下了沈明。

沈明被罚面壁三年,自此一蹶不振。

所以,沈明才会说打赢了妖魔,在影响上却又输了。

“什么有的没的。”

沈明的回答,使得那孩子满头雾水,赢了又输了,根本搞不懂,他径直问道:

“你就说你杀了那妖怪没?”

“杀了。”这次沈明回答的很快。

“厉害。”那孩子眼里带上了几分崇拜。

沈明有些恍惚,脸上也浮现出笑容。

紧接着,便听到那孩子问道:“那你能教我武功吗?”

“为什么要习武?”沈明好奇,他发现这孩子虽然断臂,却有种斗志。

“我要加入天义军,追随李将军杀妖!”那孩子捏紧了拳头。

李将军,沈明知道他说的是李青山,毕竟这是天义军统领。

沈明越来越好奇,李青山究竟是何方神圣。

谭洪刀的儿子谭赤星,愿意冒大不违,对其投降。

能在妖魔乱世,让百姓生活如盛世。

就连这么小的孩子,都立誓追随。

“杀妖可没那么好杀的,你可能会死。”沈明没询问那孩子李青山,将重点放在杀妖上。

可能是年龄太小对死亡没概念,那孩子一脸不在意:“死就死了呗,杀妖而死,总比被妖怪欺凌而死好,况且……”

那孩子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断臂,牙关咬得咯吱作响:

“我爷,我奶,我父母,我姐姐,都被妖魔所杀,我运气好,那些妖魔吃饱了,只啃了我一条手,留下了这条性命。”

往日景象浮现心头。

当日三头鼠妖闯入村子。

杀了他家所有人,唯独留下了他。

倒不是妖魔大发善心,而是妖魔想尝尝活烤人掌的滋味,将其手掌按在烧红的铁块上。

男孩承受不住,当场昏死了过去。

尝了滋味的鼠妖,感觉味道也就那样,外加吃了男孩一家四口,有些吃撑了,便扬长而去。

待到男孩醒来,他手掌已经断去,周围是自己家人被啃得不像样的骸骨。

后来,男孩为亲人收殓尸体,找了个地方埋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