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公道何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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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刑部郎中心里郁郁难平的原因是,李慕说了这么多,每一句都有理有据。

根据大周律,殴斗这种事情,只要不致人重伤或死亡,最多判处杖刑二十,囚禁七日,魏鹏只不过青了一只眼,算是轻伤中的轻伤,如果以最严重的殴斗罪论处,恐怕不能服众。

他不怕不能服众,他怕的是不能服内卫。

这是明显的滥用职权,轻罪重罚,内卫就是悬在神都官员头顶的一柄利剑,这柄利剑落下来,他人头能够保住,屁股下面的位置肯定保不住了。

但若是轻描淡写的揭过此事,他心里的这口气又咽不下去。

你说他一个捕头,抓人才是他的本职,好好的去研究什么大周律?

刑部郎中深吸口气,平息心情之后,说道:“本官不囚你了,打你十杖,不算是滥用刑罚吧?”

李慕点了点头:“当然不算。”

律法毕竟只是一个参考,不能精确到打青了别人一只眼应该怎么判,具体如何量刑,还要审案的官员依照实际情况,弹性处置,这是审案官员的权限。

刑部郎中挥了挥手,说道:“来人,拖出去,行刑!”

关可以不关,但不能不打。

今日不让这李慕丢掉半条命,难以平息他两次受辱的心头之恨。

此人虽是捕头,但资历尚浅,怕是还不知道,刑部的衙役,早就练就出了一身本领。

他们可以打人百杖,只伤皮肉,也可以十杖之内,让人毙命。

无论是十杖,二十杖,一百杖,或是两百杖,他们都能打出同样的效果。

刑部郎中给了行刑的两名衙役一个眼神,两人会意之后,眼中浮现出一丝凶厉。

“且慢。”

李慕再次伸手。

刑部郎中怒道:“你还有何事!”

李慕缓缓道:“根据大周律第二卷第十三条的补充,殴斗之罪,可以银代之,又根据大周律第五十卷,第一条对代罪银的说明,一刑杖,可用一钱银子抵之,十杖,便是一两银子。”

李慕从怀里取出一块碎银,走到刑部郎中所在的桌案前,将碎银放在桌上,说道:“这些银子有一两有余,剩下的不用找了……”

刑部郎中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反驳。

代罪银是先帝定下的规矩,沿用至今,今日的早朝之上,他还站出来反对取消代罪银的提案。

也就是说,李慕的行为,合乎律法。

可这条律法,向来都是刑部用来包庇同党的,什么时候被人用在自己身上过?

李慕看着刑部郎中,问道:“有问题吗?”

刑部郎中没有开口。

他不能否认李慕,因为否认李慕就是否认他自己。

几个时辰之前,他还在朝堂上,力证代罪银的于国有利,不是某些党派谋私的工具,他此刻若是不允许李慕用代罪银,恐怕内卫会立刻坐实他以权谋私,那样他就完了。

刑部郎中摇了摇头,说道:“没有问题。”

李慕道:“没问题的话,我就先回去了,下次见……”

魏鹏一直站在旁边看着,此刻再也忍不住,指着李慕,质问刑部郎中道:“就这么让他走了吗?”

刑部郎中黑着脸道:“依照律法,他交了银子,就能抵罪。”

魏鹏怒骂道:“这是哪个蠢货制定的狗屁律法,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本来一只脚已经走出刑部大堂的李慕,迈出去的那只脚又收了回来。

他转身走回来,看着刑部郎中,问道:“你听到了吗?”

刑部郎中扶着额头,摇头道:“我什么也没听到。”

“我听到了。”李慕指着魏鹏,说道:“他刚才说是哪个蠢货制定的狗屁律法,代罪银法,是先帝制定的,辱骂先帝,乃大不敬之罪,依律当责百杖……”

大不敬,指的是对君主的不尊敬,不敬大周历代君主,都是大不敬。

这条罪名,下不惩治,上不封顶,小的时候很小,大的时候很大。

若是君主贤明,可能一笑置之,若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皇帝,只凭借这条罪名,就能判处斩决。

大不敬,在大周律中,需责百杖。

这一百杖下去,有的人第二天就能下床,有的人当场就会毙命,具体的情况,要看判罚官员的意思,是死是活,都在律法允许之内。

魏鹏闻言面色大变,说道:“我不知道这是先帝制定的,我愿意以银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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