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豹子洞,回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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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简单吃过早饭后,就在众人的目送之下带着黑娃和二秃子踏上了归程。

小金就给他们留下,以作示警。

不然其他那些猎狗可不如小金感知力敏锐,有时候危险接近了才察觉。

“走,先去鹰爪岭找那只豹子去。”

翻过一个山头之后,陈凌背着枪挎着刀,意气风发的一挥手,带着狗和鹰调转了一个方向,往鹰爪岭赶了过去。

“黑娃,开始拿骚。”

一边走着,一边拿出一块沾有洞天那只豹子尿液的石头,让黑娃去闻。

虽然不是同一只豹子的尿液,但这种寻找对猎狗来说只要是同类就行。

就像是狐狸的骚臭味,就算是不同的狐狸,但是人只要一闻到这种狐臭味,就知道某个洞里是不是住过狐狸。

猎狗拿骚也是这个道理,不过它们能找的更远,更精准。

不像人,到了跟前闻到味儿才知道是什么猎物。

只见黑娃闻了一下石头,便扬起脑袋,对着天空乱嗅起来。

这个叫理骚。

顾名思义是理清楚山里空气中的杂乱气味,找出目标气味。

理好骚了,才能进行拿骚,也就是找骚。

“汪汪~”

黑娃仰着脑袋嗅了一会儿,便张开嘴叫了两声,看了陈凌一眼,向前小跑起来。

这就是拿上骚了。

天空的鹞子扇动两下翅膀,也向前方飞去。

“希望顺利,只要确认了豹子的领地,就能诱捕它。”

陈凌抬头看了一眼,现在也不过七点钟刚过去不久,半天时间去抓豹子,剩下半天时间就往家里赶。

翻山越岭,跨过河谷溪流,黑娃放开了在跑,陈凌跟在后边一路疾行。

最后黑娃在鹰爪岭下方的河流岸边停下。

在河岸这里发现了豹子的足迹。

豹子踩梅花。

脚印似梅,足趾前五后四。

陈凌现在已经能一眼辨认出。

“这个脚印很新鲜啊,上边的足迹也有不少,看来这豹子是经常来这儿喝水了。”

看到黑娃还在这些脚印上不断嗅着,还抬起脑袋,时不时的冲河对岸耸动鼻子嗅上两下,汪汪叫起来。

陈凌见此又皱起眉头:“怎么了?它不在鹰爪岭上?去河对面了吗?”

豹子这东西跑得远,活动范围很广,它在骨子里就是一个爱到处游荡的家伙。

老话说,豹子夜间百里走,山禽野兽不离口,一晚上走一百里,沿着山林追逐着猎物一走就是非常远,它们的居无定所,时常就地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