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能倒的孔家店(1/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ok]
https://www.bqgok.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刀剑在大唐不属于管制刀具,只要买得起,可以拎着上街,这是法律规定的。

别的东西……

属于是民不举官不究。

比如说猎户,谁还真能让对方拎着刀去砍野生动物?还是学黑鬼玩儿死亡追逐?

猎户只能私自打些垃圾箭簇,甚至遇到胆小的匠户根本不敢帮忙,只能玩儿骨箭……

大唐的制式箭簇,都是少府监右尚署产出,全部递交卫尉寺武库之内!

任何事情,一旦牵扯到太子,就不是小事儿。

况且,这里还是官道!

有问题!

必然有大问题!

内监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躬身拜完,扭头便去让人重新拷问……

柳文岳深入参与刑讯过程。

整场下来,他只是觉得有点悲哀!

大部分人都是平民!

活不下去的平民!

但是——

谁抢你赖以生存的土地,你杀他全家啊!

现在没有监控,也没有狗屎一样的律法!

就算被抓了,也不一定会死,现在的《贞观律》来自《武德律》,再往上摸,那几乎就是大隋律,和后世比起来,简陋到可笑,因此,断案的县官老爷,更多是秉承着自己的道德水准断案。

但凡有点追求的,就绝对不会把人当猪,觉得两头猪太过吵闹,一人打五十大板!

亦或是死抠字眼,你这个防卫过当了……

踏马的!

防卫还能过当!

就非等我死了之后,你才能判他呗?不然就受着?

踏马窃贼被打了,还得赔钱?非得大爷您还看上啥了,我帮您搬,您腰间盘不好,可别累着了……

就算杀他全家,一个‘理’、一个‘孝’,说不定当天释放!

这踏马才是法律!

是道德的法律!

不是为了维稳的行为法律!

这么好的世道,这么好的法律,可你怎么能不珍惜,还踏马像狗一样的逃跑去山里,加入土匪,抢劫路过的人呢?

没道理啊!

唉……

“太白兄,为何神色低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