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巡抚制试点(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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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煦通过锦衣卫等情报机构了解到,如今大明有些省的弊病越来越严重,比如他提到的那六个省之中的北庭省。

该省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汉民人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原住民的人口也在增加,双方之间的关系也日趋复杂,偶尔会有小范围的摩擦与骚乱,例如原住民村与移民村的械斗。

辽东省的情形与北庭省类似,主要也是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复杂关系所引发的矛盾。

朱高煦当然清楚改变民风民俗并非朝夕之功,因此以后朝廷派巡抚到地方可能要待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

到时候,若不允许巡抚带自家老小前往地方上居住,就会显得不合人情。

若准许巡抚带着家人前往地方赴任,那么朝廷应当给巡抚配备相应待遇,如拨款修建府衙等。

如此一来,巡抚就必然会成为地方上的常驻官员,也是理论上的一省最高主官。

永乐年间的巡抚,被外派出去办差的时候,每次负责的事务大多不一样。

朱高煦心如明镜,当将来巡抚成为地方官之后,如何把巡抚的职权正规化,融入到地方衙门体系之中,就成了他必须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巡抚手中拥有令三司忌惮的监察权。

每隔三年朝廷都会对官员进行考评,巡抚所负责的正是配合都察院,对地方三司官员进行评定。

此外,巡抚还有节制将帅的职权,可监督军队中的指挥官。

对朱高煦而言,巡抚就是他用来控制每个省的工具,亦是维护皇权统治的武器。

巡抚的首要任务,就是帮助大明皇帝维护一省的稳定,协同地方三司,保证地方衙门的正常运转。

“按太祖定下的规矩,倘若地方上遇到要紧事,则由三司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裁定。”

朱高煦缓缓言道:“然而,三司长官各有分管,议事时谁也无法绕过其他两司自作主张。”

“尽管这种制度削弱了地方权势,但弊端同样显而易见,因三司不相统属,凡遇无法界定之事,必然相互推诿,难以办成实事。”

“此外,有些事务需两司乃至三司协同处理,仅仅转交文书便要耗费大量时日,导致办事时效十分低下,以至于不少地方事务就此被搁置下来,至今也未能解决。”

“正因如此,永乐年间父皇才会多次派出钦差大臣,以巡抚之职,协同地方三司处理事务。”

朱高煦说到这里,殿内众臣皆沉默以对。

永乐年间,巡抚身为钦差大臣,代表着朝廷,所以其权力比地方三司更大,地方官吏无不听其调令。

再加上巡抚妻儿老小皆在京城,与绝大多数地方豪强并无瓜葛,处理事情时无需考虑其他因素,没有顾虑,因而办事效率极高。

就这样,朱棣派出京官担任巡抚,逐渐成为了一种惯例。

也就是说,朱高煦要把之前临时性的巡抚变成常驻地方的官职,是有法理依据的。

而众臣顾虑的点在于,他们担心巡抚日后做大,天下再现唐代藩镇之祸。

“陛下春秋鼎盛,欲有所作为,乃天下黎民之幸。老臣年事已高,即将致仕,本不愿多言,可唐代藩镇之乱,陛下不可不察啊!”

方孝孺站起身,弯腰拱手行礼道:“老臣请陛下三思。”

他上个月连续递交了三次致仕申请,最后一次朱高煦虽然批准了,但却要求他再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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