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哈尔滨延寿杀警越狱案高玉伦(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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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2号半夜,王大民带着四个帮手,冲进来那个坚决不给钱的村民家里,把这家人一个人打成了轻伤,两个人打成了轻微伤,还把人家家里砸了个稀巴烂。
王大民的想法就是,我也不把你们打死打残,就是来折腾你们,只要你不给钱,我隔三差五就来闹你一次,直到你给钱为止。
但是王大民这次的运气很不好,这家人当天晚上有个老太太过来串门,太晚了就没走。
经过他们这么一折腾,老太太吓犯病了,送到医院之后,没到一个月就死了。
本来就想砸点东西,结果现在闹出了人命,虽然不是直接伤害,但也够判刑的了。
王大民知道这事之后,连夜跑到了山东临沂,随后他弄了一辆三轮车,在农达市场帮人拉货。
但他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赚这点运输钱,他是想用这个身份做掩护,等把市场里商户信息摸熟了之后,盗窃他们仓库里的东西。
王大民干这个活还是很有经验的,他先是跑到130公里外的日照市,在那里租了一个仓库,又在八月份的一天,把临沂这边市场里的仓库撬开了。
王大民先用用自己的三轮车,把仓库里的东西,一趟一趟的运到一个临时的地方,随后租了一辆货车,全都拉到了日照那边的仓库里。
随后的日子里,王大民一边销赃,一边继续盗窃,一个月的时间下来,他一共偷了六家仓库,基本上都是服装、鞋帽和烟酒,但是量非常大。
销赃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跑到农村的集市上,低价卖给那些商贩。
结果王大民这次又挺倒霉,他之前偷了一批鞋子,货主是厂家在鲁南地区唯一的代理商,别人家都没有。
临沂警察偶然一次机会,在日照发现了有人卖这个牌子的鞋子,再仔细一查,发现好多商贩都在卖,全都是农村的。
警方发现他们都是从一个东北人手里低价进的货,很快就查到了王大民身上,没得什么劲就把他抓住了。
经过核实之后,王大民一共盗窃了价值三十多万元的货物,法院认定的销赃金额是元。
由于王大民身上还有那起间接伤害致死案,所以他很快被移交给了哈尔滨延寿县警方。
由于当初那四个给王大民帮忙的狱友,其中一个叫李健的,暂时还没有归案,所以警方就把王大民暂时关在了看守所,案子也一直没有宣判,王大民就这样在这里等来了高玉伦和李海伟。
李海伟出生于1985年2月19号,老家在延寿县六团镇葵兴村高家屯,离王大民家不远。
李海伟的母亲有精神类的疾病,情绪上来了,就撒泼耍闹,她的姥姥也是这种情况。
但是小的时候,表现的却非常正常,除了学习不好之外,其他方面都很不错,也很乖巧懂事。
2005年,李海伟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了,到了2008年,他跟一个叫张晶的女孩结婚了,结果到了婚后的第四年,他第一次出现了精神问题。
刚开始的时候就是答非所谓,和别人说话时,驴唇不对马嘴,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过后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说自己在和他妈说话。
有一天晚上,李海伟和老婆因为点小事吵了起来,他爹听到之后,就过来劝架:“你俩折腾啥呢,还不赶紧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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