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内蒙古淫魔赵志红(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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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号,赵志红在呼和浩特突县,强奸杀害了一名13岁的小女孩。

7天之后,他又在呼和浩特赛罕区,将一个18岁的女学生奸杀。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发生了这么多起杀人强奸案,弄的当地老百姓人心惶惶,也给警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警方通过对几起案件现场留下的体液对比,发现都是同一人所为,随后便并案调查,成立了专案组,并面向社会发布悬赏通缉令,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20万元奖励。

通缉令发出来的两个月之后,2005年10月8号,呼和浩特新城区一个村子的村主任,看到了通缉令,觉得通缉令上的人,和自己认识的一个人很像,于是便报了警。

他告诉警察:“这个人很像自己认识的一个人,外号叫红红,之前曾经在附近的工地上打过工,后来好像去了一家幼儿园,而且这小子曾经因为盗窃罪被抓过。”

有了这些信息就足够了,警方马上调取了当地所有关于盗窃案的卷宗,挨着个进行比对,最后发现一个叫赵志红的,曾经在1998年因为盗窃被拘留15天。

通过赵志红留下的指纹信息,和案发现场留下的指纹比对之后,警方马上就确认了,赵志红就是这几起案件的凶手。

接下来就是对赵志红进行抓捕了,根据搜集上来的信息,警方查到了他所在的幼儿园,得知他和园长长期同居在一起,而且还经常用附近的公用电话,和另外一个女人打电话聊天。

警方马上赶去抓人,结果没想到抓错人了,把正在打电话的另外一个男的抓走了。

赵志红当时也在旁边,他猜到了警察是奔着自己来的,因为当时他的通缉令已经贴遍了大街小巷,赵志红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跑的越远越好。

但是冷静下来之后,他又有了新想法,万一警察不是奔着自己来的,或者这次又有了替罪羊,那自己就没必要跑了,最终他选择了踏踏实实的继续在这待着。

不过好运气没有再次眷顾他,2005年10月23号,警方第二次过来,当场把赵志红抓获。

接下来对赵志红的审讯马上开始,和大多数案犯不同,赵志红非常的配合,问什么说什么,很快就把自己犯的这些事全部都交代了。

2005年10月27号,赵志红进来的第四天,当他交代第16起案子的时候,让当时负责审讯的警察大吃一惊。

这个案子就是1996年4月9号晚上,在毛纺厂家属院公共厕所的奸杀案,可这个案子当时认定的凶手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枪毙九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