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西北大劫案马汉庆(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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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北京之后,张军在王府井百货买了两瓶茅台,两条红塔山,就带着礼品投奔刘经理去了。

张军落网之后,一口咬定自己只分到了那七千多块钱零钱,跟三毛和马汉庆分开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二人。

不过当警方拿出他亲戚朋友的证词时,张军又装起了糊涂。

警察问他还朋友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张军告诉警察:那一万块钱是朋友放在我那的,并不是我借的,朋友要买房子,就把钱拿回去了。

当警察跟张军核实他找自己妹妹换钱的事时,张军马上矢口否认,不承认找妹妹换过钱,都是妹妹胡说的。

在他的八次提审记录里,对于钱的问题,每次都不一样,有时候说自己拿了七千多块钱,有时候说只有四五千块钱,还有一份记录里,他说坐公交车时候钱丢了,只剩下几百块钱。

对于别的问题,张军非常配合,但就是不能提钱,只要一提钱,要么就是提条件,要么就是岔开话题,要么就是一口要定自己没分到钱,你们要是不信,就把马汉庆和三毛找来对质。

在钱的问题上,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另外警方关注的重点是案情,钱到底去哪了,对案情的影响并不算大,而且马汉庆还没落网,所以张军说的是真是假,都死无对证。

到了1996年三月份,警方在三毛朋友那里,查到了25万多的赃款,其他赃款去向不明,于是再一次找张军核实钱的问题。

张军一听提钱了,开口就抱怨看守所里伙食不好,条件太差了,要求警察找自己家人要2000块钱。

当得知自己家人不肯给他存钱时,张军又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都要死的人了,连年都过不好,还有什么可说的。”

马汉庆虽然没有落网,但案情是清晰的,1996年11月6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处张军死刑。

另外追缴赃款元,案犯周某和韩某,因协助周望弟窝藏赃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但法院并没有认定张军获得了赃款。

1996年12月2日,随着张军被枪毙,这笔赃款的去向,成了永远的谜。

不过八年之后,马汉庆落网,他对此事的说法,和张军完全不同,根据马汉庆的交代,当天下午他给张军打传呼,并没有让张军跑,而是让张军去三毛家里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