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是两码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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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觉得,一个人吃饭、逛街、看书、散步都ok啊。我不必等谁呀,不用浪费时间呀。

关键是我一个人很自在,很开心。真的,我甚至一度觉得我不会结婚了,我可以一辈子一个人。

我一个人的时候特别喜欢自己,每一根头发丝都有自由和随性。

我想吃东西了,大晚上的,一个人走好远好远,去撸串,撸完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家。

那些日子里,我的确自在,也觉得快乐,可是这样的快乐,跟两个人在一起,做一件事的快乐不一样。

但是谈恋爱是不是只有快乐,是不是只有甜蜜。

不是的,更多的时候你会失望,会痛苦,会觉得沟通没有用。

那么,谈恋爱的意义到底在哪里,我只能说,爱让你成长。

谈恋爱一定会让你成长,我是说,如果你真正的喜欢一个人的话。因为一段关系中,怎么跟一个陌生人说话都要留着半分到熟悉了可以开开玩笑到最终关系亲密彼此都了解,这一段过程,一定需要去磨合,而你在恋爱中学会的东西,适用于你在其他的人际交往。

你现在坚硬如铁,爱就教你柔软多情,你现在胆小脆弱,爱就就让你学会独自面对,你现在不懂沟通,爱让你明白怎么沟通更让人接受。

你会慢慢去成长,你会明白,这样一段关系里,你收获的不仅仅是爱,还有更好的自己。

而且,不谈恋爱,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可以有多作。

你可以试试,有些事明明如果不是恋爱关系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一谈恋爱,有意思了,那些问题全是问题。

为什么?要去找答案。

嗯,这一生你至少遇到过这么一个人,对这个人你饱含情感,他不是金钱,也不是事物,但他的确是人生的财富之一,他让你变成更好的自己。如果没有,你也比别人多了一些只属于你的记忆,而这段记忆里,他在,你也在。

这条路,和你一个人走起来终究是不一样的,为何不试试?

如果试过以后,你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那恭喜你找到真正的自己。最重要的是,你经历过了,你确定了,你知道自己喜欢的状态。

所以,不要从没恋爱过始终一个人就觉得自己适合又喜欢一个人,那样的话,你只是习惯了一个人而已。

爱人之前应该学会爱自己。要有自己的生活,要坚持做自己。要会去爱。

爱他人不能像爱自己一样埋在心里,没有表达,就如同不爱,因为对方非你肚里蛔虫,并不知晓你这样爱着。

因为遇到过爱,知道恋爱的美妙,刀口舐蜜又如何,越痛越美罢了。

最后,希望我们一个人的时候可以过得很好,但也不会因此而失去爱人的能力,或拒绝接受他人的爱。

当我们遇到了生命中特别的人,也成为别人生命中那个特别的存在时,我们才会明白,对方给彼此带来的意义,给彼此的生活带来的意义。

相爱一生,还是太短。

一位网友回答,15年前那个夏夜,我终生难忘。妈妈走丢了,我和爸爸找遍了所有能想到的地方,最后在一个废弃的农贸市场找到了她。

她说明天是我女儿生日,我想买几斤肉给他包饺子。可是当我走过去想要拉着她的手时,她却害怕地往后退。是的,她已经不太认得我了。

两年前,妈妈被正式确诊为阿尔兹海默症,他才刚满55岁,退休不过五年,距离老年似乎还很遥远,但可怕的老年痴呆却盯上了她。彼时我28岁,爸爸还有一年才退休,我们不再放心让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因为之前已经发生过好几次煤气忘关、电壶被烧的险情。

几经商量,我们找了一个保姆,保姆第一天上门,爸爸请假在家。想让妈妈跟他先熟悉熟悉。

上午,爸爸和保姆一起带妈妈出去散步。那天阳光很好,天上有飞机划过的白色痕迹,很美很美,妈妈的心情也很好。她们溜达到市场去买菜,妈妈却在一家婴儿服装店顿住了脚步,她指着橱窗里挂着的衣服说,这个公主裙小笑穿着一定很漂亮,咱们买下来吧。

爸爸还没来得及回答,保姆就笑出了声,她笑得那么大声,还不忘补充一句,你姑娘都20罢了。那突如其来的陌生人的笑声,让妈妈在她那个混沌的时空里更加找不到出口。

她吓得躲在爸爸身后,满眼惶恐的看着过往行人。爸爸当街辞退了那个保姆。那天,他带着妈妈去单位提交了提前退休的申请,从此,他再也没有把妈妈交给过别人,交给谁他都不放心,余生守护妈妈成了她全部的事业。

妈妈白天嗜睡,晚上却常常整宿整宿的失眠,他会不停的要求出门,如果不让他出去,他就摔东西骂人。妈妈的老年痴呆还伴随着躁狂,为此,医生给他开了一些带安定作用的药,爸爸带着老花镜认真的研究过那药的成分后,才决定给妈妈吃。

除此之外,爸爸还说陪伴和关心才是更好的药。

白天,他早上七点就带妈妈出门,去公园看花,去河边捡鹅卵石,以为这样可以让妈妈白天不睡觉,可是每天上午11点,不管是在街上还是在公交车里,妈妈都会准时入睡。爸爸曾经为此陪她在一辆公交车里坐了五个来回,最后连司机都看不下去了,把她叫醒了,看她睡得那么香,到天黑前也醒不了,可是爸爸一次又一次的投币。

直到妈妈自然醒,他说妈妈睡觉的时候就跟个婴儿似的,我不忍心叫醒她。是的,爸爸的晚年没有了老来伴,却多了一个令他操碎心的孩子。

妈妈晨昏颠倒的睡,爸爸也就黑白不分的陪。白天妈妈睡了,他也跟着睡下。晚上妈妈醒了,心烦意乱的又闹着要出门,爸爸就给她穿戴整齐,带着她去散步。

有一次,妈妈走着走着饿了,饿得直跺脚,跟爸爸发脾气,可是凌晨两点,街上商铺都关门了。打那以后,每天晚上出门前,爸爸都会背着双肩包,里面带着各种各样的零食,然后一边陪着妈妈散步,一边变戏法样的从包里拿出各种小吃去,米饼、蛋黄派夹子、巧克力。而那个包越来越重,披肩,纸尿裤,不小马达夜光灯,他将一个又一个无边的黑夜变成了两个人的夜。

我每个周五回家给爸爸替班,可是我越来越插不上手。饭桌上,我给妈妈夹菜,她会说,谢谢你,姑娘,你人真好,跟我女儿一样善良。我想带她去卫生间,她看着爸爸说,老笑,我可不想在陌生人面前上厕所,你带我去。我流着眼泪对她说,妈,我是笑。她说,嗯,我知道我的女儿也叫笑,马上就要初中毕业了,她可以拿出相册告诉我,这是笑第一次翻身。这张笑三岁嘴角有个不太明显的疤痕,是被家里的沙发角疙瘩。这张是笑小学毕业时的柳眼,嘴里还含着一颗大白兔。他记得小笑初中毕业前所有的事情,却不记得眼前的我就是他的女儿。

她会在吃完晚饭后有几分冷漠的对我说,饭也在我们家吃了,你也该回家了。我不希望陌生人睡小笑的房间,他会在我第二天早上起床后要求爸爸把我睡过的床单被罩一一换掉。

尽管我知道病重的妈妈依然爱着小笑,但她爱的却不是他眼前的我。为此,我一次又一次泣不成声。

人世间最痛苦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最亲的人突然转身问,你是谁?你为什么也叫小笑?我心疼他,心里也微微的怨他,甚至有时会觉得他是在故意吸引我们对他的关注。但下一秒,看着他因为尿湿裤子哭成孩子的模样,我又陷入深深的自责。

我问爸爸,妈这样磨人,您烦吗?爸爸说,刚开始她也会觉得有时妈妈像在装病。可是有天晚上,他们穿戴整齐准备出门时,妈妈突然回到卧室,翻箱倒柜拿出一件羽绒服披在爸爸身上。那可是春末夏初的季节啊,但爸爸心里很暖。

还有一次,妈妈拉着爸爸一直走,走了四五公里,爸爸抬头一饭,那居然是他20年前工作过的地方。再然后,妈妈从爸爸的背包里拿出一盒米饭。里面握着一枚包好的咸鸭蛋,爸爸当时就哭了。

20年前,他每天上班需要自己带午饭,咸鸭蛋是妈妈为他准备的标配。生病之后,妈妈忘了很多事,却没有忘记关心他的温饱和冷暖。更何况爸爸拍着自己的肚子说,你妈天天带着我散步,把我的将军肚、脂肪肝、高血脂都走没了。

我有时会觉得你妈是老天派来拯救我的,用她的病替我挡了灾。我爸说这句话时老泪纵横,他说,那么多年,自己一直被眼前这个女子温柔以待,那么现在换她来疼她。我在那样的泪水里看到了爱情在人间的样子,我也在那样的相守里看到了自己与爸爸的区别。

老年痴呆的妈妈并不可爱,我因他不能再疼爱我而失望悲伤,而爸爸却因为他的病,把他这一生所受的苦都心疼了个遍。为了拯救妈妈日益衰退的记忆和行动力,爸爸试着在妈妈迷一样的病例成为他的私人医生。

比如,他每周会买一斤瓜子让妈妈包,每包完一斤,爸爸就会奖励妈妈100块钱,美其名曰这是你给商家包瓜子人赚的。结果妈妈慢慢的不满足于一个星期只赚这100块,他剥瓜子人的速度越来越快。于是爸爸除了要出钱,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把家里的瓜子人分给亲戚朋友们。爸爸的生意越做越大,他还揽来绣电视机、洗衣机照的活,有的客户要求绣鸳鸯,有的要牡丹,有的要迎客松。

在培养妈妈的生活习惯上,爸爸也心机满满,每隔半个小时,他都会一根虾条为奖励,带妈妈去上卫生间。如果妈妈非常准时的尿尿了,他就会多奖励她两根根虾条,若妈妈可以坚持白天不睡觉,他就会带她去江滩公员做他最喜欢的旋转木马。

久而久之,公园里的工作人员都被爸爸感动了,每次都会让妈妈免费做。不是所有的药都能写进医嘱里,爸爸坚信,就算这些精细动作,这些靠不断强化形成的条件反射不能治病,但至少可以让妈妈脑萎缩的速度变慢又添回家。

我和老公差点以为自己进错了门,整个家被我爸彻底的改装了,电视机从液晶换成了原来的老式彩电,每一道门上都挂着妈妈手绣的门帘,家里的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上都搭着妈妈手绣的盖子,家里的衣柜换成了从前的那种高低柜,上面嵌着一面金鱼,就连家里的碗都换成了上个世纪90年代那种碗边是一道栏杠的粗瓷大碗。

喝水的杯子便变成了那种上面画着双喜字的搪瓷缸子。最应景的是电视里正播放着当年风靡一时的电视剧渴望真不知爸爸从哪里淘来的光盘。

妈妈津津有味的看看,手里还织着毛衣。我吃惊地看着爸爸,这是闹哪样?妈爸翻出一本杂志给我看了一篇报道,标题叫衰老只是一个被灌输的概念。

他告诉我,哈佛大学的一个教授做了一个实验,让16位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布置成20年前一样的地方生活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里,这些老人都沉浸在1959年的环境里。他们听上世纪50年代的音乐,看50年代的电影和情景喜剧,读50年代的报纸和杂志,实验的结果令人惊讶。

这些老人一开始来教授办公室时,大都是家人陪着来的,他们老态龙钟,步履蹒跚。一个星期后,他们的视力、听力、记忆力都有了明显提高,关节更柔韧,手脚更敏捷,血压降低了,平均体重增加了三磅,步态、体力和握力也都有了明显改善。

你妈记忆最深刻的就是90年代的那些事,因为那时候他正年轻。我爸一介绍了这些老物件的来源,他跑遍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几乎还原了曾经的家。就连我老公那样一个钢铁直男当场也湿了眼眶,爸,您这宠妻的起点太高了,让我有压力啊,他从卫生间出来,手里拿着一块上海药皂,眼睛红红的,跟爸爸开玩笑。

而此时,妈妈每天两极的渴望想起了片尾曲。妈妈准时起身走向厨房,一边跟着唱歌,一边洗菜做饭。当年每次片尾曲想起时,他都这样起身给上完晚班马上到家的爸爸做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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