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盗版与版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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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后天见。”李宗良便挂了电话。
这首《怒放的生命》一旦传唱开,肯定会火起来,自己要不要成立个传媒公司,收录一下版权啊。现在国内音乐影视市场还是群魔乱舞的年代,各种盗版猖獗,大量的优秀作品,被盗版把钱赚走了。
现在看似神曲神作多如牛毛,但是真正的版权所有者根本赚不到多少钱,因为买正版的人太少了,看似一名歌手卖了一百万张专辑,算是大卖了,但是实际是盗版磁带,光盘可能卖出去千万张了,钱都被那些做盗版的赚走了。
时间一久,好的作品赚不到钱,很多优秀的歌手就只能迫于生活压力转行,那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好歌手会越来越少,好的作品也会越来越少。
但是盗版也有好处,就是把好的作品,低成本的宣扬出去,让一个歌手快速成名,很多歌手和唱片公司也是默许盗版的存在。
盗版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倒逼着唱片公司和歌手必须要把每张专辑每首歌都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才敢发布,不然就会导致唱片销量差。
例如天王级歌手林俊杰,出的那张木乃伊的专辑,用后世的眼光看,专辑里的歌是首首精品,但是放在这众神乱战的年代,根本就不出众,导致销量很差。盗版都不愿意多做这些专辑,盗版做的少,歌曲的传唱度就又变低,粉丝受众面变窄,愿意花钱去买正版的人就更少,正版专辑更卖不动,这时盗版和正版是相辅相成的,互相成就的,所以很多歌手都是允许盗版的存在。
李宗良想把版权都买下来,让版权有价值,让版权所有者们能获得收益,以后可以做出更好的作品。但是想到后世2010年开始加强版权管理,至15年后,严苛的版权法出台后,所有的版权都是有了价值。但是好听的歌从10年后开始减少,到15年后更是断崖式的下降,各大音乐排行榜是垃圾成片,口水歌横行,真正有质量的歌,值得听的歌,还是15年前的那些老歌,尤其是2010年前,诸神乱战的时候,真是首首经典好歌,听不完根本听不完。那时高产的周董也不过是千年老二而已,你敢在那时就称周董为歌神,估计会被其他人喷死。
真的很纠结,李宗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是任由盗版的继续横行,养蛊式的逼迫歌手,只能出好歌才能活下去,但是未来最强版权法的出世,起码很多年会成为真空期,后世好歌的大幅度减少是事实,而且后世听歌成本的大幅增加也是事实。
还是提前开启版权时代,趁着现在这些歌手正当年,正在量产的时候,一举度过版权时代的空白期?可是这个空白期到底多久,能不能度过去,李宗良也不清楚啊,反正他重生前没看到优秀作品井喷的事情发生。整个互联网只留下那么一句令人深思的话“只有音乐没有辜负80后和90后!”
李宗良自己在那琢磨了半天,才想明白,一切归根结底的都是推广成本的问题,以前大公司发一张专辑,推广成本太高,录制一张CD,从买歌,到录制,再推广发售,各个环节都是钱,没个几百万根本就玩不转。
后世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在各个音乐平台发歌,作品参差不齐,有零成本直接自己一把吉他配个乐就能发布的,有的花点小钱找个录音棚录一下再发布的,海量的个人作品,互联网时代超快的节奏冲击下,大型唱片公司要不转型,要不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