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5章 亚琛大道进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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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依旧相信那个传说——亚琛城里有一座金银堆积的山。

就这个拙劣的说法可是当年描绘丹麦人的北部商业市镇银堡的,但银堡垒真的有金银储备,至于堆积成山根本不可能。

如此说法依旧维系着罗斯军士气,没有人关注继续进攻的风险。

而蓝狐想到了另一点,所谓在进军之路上有一个出产“亮铅”的矿场村镇。

劫掠亚琛或遇阻碍,然在那个村镇掠夺一番铅锭一定能卖不少钱。

蓝狐很清楚留里克对财富的态度。何为财富?不只是金银,而是所有的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于是麦子皮革和麻布是最重要的,其次是铁、铜、铅这些金属。

“亮铅”是什么叫做铅?它比晦暗的铅更发白吗?这种矿物在北方蓝狐从没听说过,说不定是一种合金,里面还含银呢。

这不,蓝狐将准备好的手推车零件全部从抛锚后定在马斯河上的大船卸下。大军毕竟有备而来,那些堆积成圆柱体的木轮安装在板车上并插上铜销子,简易且标准化的双轮手推车大量组装好。

这种手推车的轮子连辐条都没有,所谓轴承就是圈状态的碳钢,轮子表面又被钉了薄铁皮。

如此手推车多达两百辆,它载重有限,在进军之际大部分甲胃会装在这上面,返程之际则装战利品。

不过蓝狐还是在马斯特里赫特城里找到一些法兰克人的马车、手推车,它们数量有限且不被比约恩重视,就好似一堆没用的木料,落在罗斯军手里清点出约莫五十辆可用。

“如果缴获一些马或驴就好了。可恶,兄弟们还要徒步走最后一程,好在据说旅途不是很远。”

蓝狐抵触徒步进军,脱离了船队心理不适。

内陆作战只有罗斯骑兵可以快速突进,而此战战士们要背着自己的武器装备梯步前进。

蓝狐是不懂,昔日的罗马军团士兵自嘲为“骡马”,任何沉重装备都是战士强行背负,士兵真的成了驮马。

如此一直标榜“北方罗马”的罗斯军,如今真的要在这方面复刻罗马军团,尤其他们背负圆盾的姿态确实类似。至少他们还有大量手推车,走在自古以来的罗马大道上还不至于过于痛苦。

归来的大军在做最后两天的休整,每个战士要检查自己的武器与装备,更要好好休养自己的双腿,为未来的徒步进军做最后准备。

更重要的是每个战士要在心理上理解接受全新的作战模式,这是他们第一次脱离自己的船只,就靠着一双腿以纯粹步兵的姿态发动进攻。

只有诸如格伦德这样的老兵,他们曾在哥特兰岛上参与战争。虽说十多年前的格伦德还是处于罗斯军的对立面,不得不说这种老战士有着充分的陆战经验。

如果失去了船只,如果战斗遇到了麻烦,大军如何快速从容撤离呢?

广大战士们一直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他们并不考虑遇到作战困境的可能性,故真正对此有所担忧的仅有蓝狐等少数人。

战士以麻布条狠狠捆扎自己的双脚,此乃裹脚布,它极长以至于可以一直缠绕整个小腿。

“这就好似大人们说的冬季狩猎。他们过去在冰雪上走很远的路去猎杀大兽,这次我们去亚琛拿取我们的金子。”不少年轻的第七旗队战士希望慢慢,他们很高估自己的身体素质,不过真的带上全套的装备实验性地在营地走上一阵子,逐渐便感觉到疲惫。

这些过分年轻战士单薄的肩膀并不可能如古代罗马士兵那般高强度负重前行,但为了发财与精神荣耀,他们愿意咬牙坚持。

士兵的双腿捆扎坚硬似石头,高强度绑腿可以很好抑制静脉曲张,战士可以走得更远。

各种甲衣堆在手推车上,行军中的战士必将之着布衣。即便如此士兵的负担并不轻,他们的背包装着个人口粮,一副巨大圆盾一并背负。罗斯军的一把手斧一把剑是标配,现在将缴获的敌人短矛当做行军仗也再合适不过。

那些携带十字弓的战士是最为艰苦的,除了一般的剑斧外,斜跨的皮包插着一些箭失,十字弓也有皮带叼着,从而挂在自己身上。

这样的军队理论上可以快速从行军姿态切换到作战姿态,只是一旦遭遇偷袭,穿甲的机会肯定的没有的。但穿着重甲想要走过最后的进军之路,只怕走到一半就已经纷纷累瘫在地。

蓝狐必须做出艰难取舍,考虑到大军已经站在这里,不得不赌上自己的一切。

约定之日,出征之时。

号角声与鼓声响彻整个马斯河右岸的军营,亟待出征的两千余人纷纷爬起来。

睡眼惺忪的战士踏着满是露水的草地,走近各个慢燃的篝火堆,在此吃过出发前者最后的早餐。

每个战士的木碗从巨大陶瓮中舀一碗冒泡的浓稠燕麦湖湖,它们已经熬煮了一夜,士兵将一些咸鱼碎放进去,疯狂搅拌一般待其稍凉后大口吃掉。

战士尽量填饱肚子以应对未来的步行消耗,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如此能静下来吃热麦粥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他们的背包里装载了大量自己烤制的麦饼,所谓自带的面粉与马斯特里赫特的缴获品,在混合成湿面团后就在烤烫的石块上烧成饼状物,它像是一种特殊的曲奇饼干,奈何纷纷被烤得坚硬。装在背包里的这些硬邦邦如石头的饼子,士兵倒是不必担心它会变质,就是吃的时候要如同兔子一般以门牙慢慢啃,啃得不够精细小心还能弄得一嘴血。

蓝狐自认为后勤准备已经妥当,他不需要再从马斯特里赫特城里粮仓再向占领它的比约恩索要粮食,联军在列日取得了关键的粮食补给,现有粮食可以轻松支持大军再做两周的高强度作战。

士兵们都带着多达十天的口粮,每个牛皮袋中又装满了河水。

原本的情报里,当大军沿着道路直奔亚琛会遇到小型河流,虽说暂时没有遇到,想来行军时的饮水问题就不是问题。

蓝狐对此仅有些许的担忧,不过如果他知道“亚琛”的本意,这些有的没的顾虑定然烟消云散。

因为,作为法兰克帝国新罗马的亚琛城,就是在罗马时代一座“温泉别墅”的基础上扩建。

终于,吃饱喝足的战士总集结,罗斯军的精锐分成三个版块,常备军第一旗队、公民兵的第七旗队、芬兰军混工程兵上岸海军。另有五名约塔兰贵族军的一千人,尹瓦尔的四百名丹麦军。

一些伤兵与少数精锐驻守在营地,再加之之前战斗的损失,参战的各部都不满编,即便如此联军硬生生凑出了约莫两千五百人的兵力。

平均十人一辆手推车,全部的二十座完好的扭力弹弓装在手推车上,其余各车都装着大量的甲衣与生活物资。

蓝狐再看看左右,他下令最后吹号,至此没有再做出征前的祭祀活动,或者说联军已经用两座法兰克城市作为祭品完成献祭。

“走咯!”

他走在队首与最精锐的常备军一起带头前进,引领整支队伍向着正东方进军。

一面面罗斯旗帜飘扬,其中更是夹杂着一面代表丹麦王国的渡鸦旗帜。

军队整体是白色调,此乃他们大规模穿着白袍的因素,袍子上又缝制大量的蓝色布条。下级士兵的头盔装饰性地插着一根染蓝的大雁羽毛,地位越高头盔的羽毛就越多越绚丽,轮到蓝狐本人,他的头冠已经过于华丽。

这些装饰并不能提高士兵的作战技巧,倒是能以视觉上的统一感给予敌人强大的精神压力,同时给予己方强大的士气。

庞大且华丽的大军正走下名为“亚琛路”的罗马大道上,就如此路的名称,只要继续走下去即可抵达目标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