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一个离奇的故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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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面临着的困难,只要是急缺资金,找银行贷款,却没有更多可抵押的资产,找实体帮忙,县里也没几家有能力的企业。

胡良凯问他道桥公司的状况,孙国玺实打实说了:“就是缺乏资金,银行贷款办不了,再有,中层管理人员思想波动,一线工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挣钱养家糊口。”

“你多大岁数?”

“三十八。”

胡良凯回头问谭永利:“你要小点?”

谭永利说:“我小他三岁,三十五。”

“你两都是中专毕业?”

“是呀,别小看,我们那个时候的中专,比现在大学生差不到哪里去。”

“那你们所学的专业都一样?”

谭永利说:“不,我学的是行政管理,我毕业后分到交通局。”

谭永利先当材料员,然后是工程管理,后来提拔当交通局副局长。

胡良凯见他年纪并不大,不属于退休退职,就问他:“怎么不当了呢?”

“嘿嘿,不就想下海,去展示一下能力呗。”

“下海,什么下海?”

“就是不要职务了,到社会上去闯一下,体验体验,为将来发展打下基础。”

经过几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上报有关部门同意,国有资产全部退出,改制为民营公司,正式更名:锦绣县宏达道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胡良凯注入资金五十万,折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30%;孙国玺和谭永利各投入十五万,加上以技术管理折股各占总股份15%;剩余50%分给员工,员工不投入资金,以原先的固定职工身份和工龄合并计算折股,各占总股份1%~3%不等;以后调入人员,按这一条件折算股权。因工程需要的短期临时人员不在此列。

谭志达属于以后调入人员,调入时母亲替他入股了五万,原职级加工龄折算,他个人持股按员工最高等级计算,为3%。

胡良凯坚持的原则,他不干预公司运行,只是年终分红,个人所得部分钱划入他账户就行。公司事务实行分工负责,遇大事三人讨论,只要有两个人意见相同即通过,第三人必须服从。

公司经营管理原则分成两大块,一块工程技术业务,一块后勤服务保障,孙国玺自然负责工程技术这一块;后勤服务保障都交给谭永利。

按照企业管理相关条例规定,管理人员要明确主次,也就是说,一个经理,一个副经理。

谭永利说:“经理还是我来吧,我年轻几岁,就多干点事。”

胡良凯道:“你当经理,孙国玺当副经理?”

谭永利自信满满:“这样多好,国玺他可以不用花费多少精力,一心一意管好工程,确保质量和进度就行。”

胡良凯问孙国玺:“怎么样?”

孙国玺说:“没意见。”

就这样启动了办手续程序,可是不几天就出了问题。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标书,工程质量认证书上,要具有工程技术资质的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发包方才认可。

换句话说,就是经理必须是工程技术方面的负责人。

谭永利碰了钉子,拿着三人协议去找相关部门,答复是法规不能违背。

没办法,当初就是因为看上孙国玺的资质,才拉他来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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