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章 这场恩科不一样二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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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起源于唐朝中后叶,在丰年适当抬高价格籴米,防止谷贱伤农;在荒年适量降低价格粜米,平抑物价,拯济百姓,也就是“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在粜米时价格不能低于本钱,有可能会有所盈利。
可以说,青苗法的出发点是极好的,在增加朝廷收入的同时,还兼有抑制民间高利贷、保护和赈济民户的目的。
而且在熙宁之前,陕西转运使李参、王广渊以及知明州鄞县时王安石等人就已经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开始施行了青苗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可以说,青苗法不是王安石独创,而是经过了地方实践后的产物,坏就坏在了王安石太贪心,鱼和熊掌都想要,也低估了人心,以为人人都和自己一样,强调青苗法在实施中不得亏损官本,甚至要有所盈利,并且王安石为了推行此政,还给各地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必须贷出去多少,上交多少利息。
这就是变相的强行摊派!
一说起强行摊派,大家就都知道了,再好的政策只要和这四个字沾上了边,那么迟早是要害民的!
可以说,王安石变法之所以失败,王安石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私心太重,一心只想自己的身后名,司马光等旧党反对他不是没有理由的。
可能有人就会说了,王安石清正廉明,一心为公,何来的私心?
王安石清正廉明那是不假,但是王安石对名看得太重了,一名官员不贪污不享受,这在普通百姓心目中那就是个好官,但是历史上这样的好官办坏事的多了去了,这些人可以说比之那些贪官的危害更大!
北宋亡,亡于党争,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开启党争的正是王安石!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
王安石想要推行新法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毕竟那个时候,大宋已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了,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了。
但是奸佞之论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谁是奸?谁是佞?怎么辨别?
而王安石的辨别方法很简单,和我一起推行新法的便是好人是忠臣,反之就是奸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