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8章 宗室大难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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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援文皇帝御书,岁给本色禄米一千石为请。下礼部覆议,谓:弘治十五年以前,诚如王奏,明年即改郡王禄为米钞中半兼支,至嘉靖四十四年更定宗藩条例,郡王禄三分本色七分折钞,皆载在掌故。但王系国初专封,独拥一国,固当有别议,改本四折六为酌新旧条例之中。”

高务实心中一动,暗道:我记得这是老以前的事了吧?

然后一看存档时间,果然是万历四年的。下头还有朱翊钧的朱批直录:“靖江王立藩偏远,宜享厚遇,从弘治十六年例给之。”

这件事其实比较简单,大意就是嘉靖四十四年的时候,朝廷推出了《宗藩条例》,把郡王一级的俸禄比例调整了一下(注:此为史实)。这个调整是对比弘治十五年以前的,在那之前的郡王俸禄就是朱元璋规定的一千石,但是“米钞中半兼支”。

什么叫“米钞中半兼支”?意思就是一半给米,一半给宝钞。

然而这里有一个要点,那就是米是农业国家永远的硬通货,而大明宝钞这玩意……从朱元璋时期就已经开始贬值,到弘治十五年的时候早就不值钱了。

换句话说,当时这个“米钞中半兼支”就意味着靖江王的俸禄实际上只有五百石米和一堆比废纸强不到哪去的大明宝钞。

结果到了嘉靖四十四年,这个情况进一步恶化了。因为根据那一年推出的《宗藩条例》,靖江王作为郡王,只能拿三分米,剩下七分全是大明宝钞。

这就很坑爹了,不仅又少了两百石米,而且嘉靖四十四年的大明宝钞比弘治十五年更垃圾,已经可以直接和废纸相提并论。

于是靖江王不服气,上疏请求“更定”,也就是改定。他倒也不是无理取闹,因为靖江王属于国初所封,当时虽然是郡王级别,但有明确规定,他这一藩“制度、体统、官属、礼仪、岁时进贡、庆贺祭祀等项,悉得与亲王比。”

所以靖江王认为自己虽然是郡王,但俸禄显然也应该和亲王一样——我除了名头其他都和亲王一样啊,包括进贡的档次也一样,凭什么俸禄就不一样了?

这道奏疏事关礼部,于是送到礼部部议。结果礼部当然而然的选择了和稀泥,部覆的大意就是“您的确不同于一般郡王,但毕竟名头还是郡王,所以咱们折中一下,王爷您的俸禄比例就来个四六开好了:四分米,六分钞。”

不过礼部虽然和稀泥,但朱翊钧——其实严格说起来当时实际上应该是高拱决定的——没有和稀泥。于是圣旨下来:按弘治十五年的半。

弘治十五年,那也就是对半开。靖江王可以松一口气了。

这件事当年高务实只是知道,但并没有太关注,因为在当时来说,这无非是相差两百石米的小事,这点小钱在高务实眼里几乎不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