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狼林之殇(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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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我们都是诸神之下的凡人,是天下之死,我们是平等的,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想想你接下来要做的事,那将是异常邪恶违反《日内瓦公约》的。如果我选择那么做?我还是我吗?我的人性还会存在?

好笑!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世上再无能限制我的规则。日内瓦公约?呵!这世界有这种东西?至于人性,这可是铁与火的时代,为了活下去,成为怪物又何妨?

尽管身处南下戈矛林立的大军中,桃花石却有天地寂寥唯我一人的孤独寒冷的感受。人性的难题反复煎熬着这疲惫的灵魂。

这是复仇!这是为了生存!我们别无选择。难道只有那些丛林人的命是命,你手下的那些小伙子们的命不是命吗?丛林人三四十人的成群结队小股袭击他们,杀害他们,将他们的头颅丢出丛林。他们的妻子或许还在期盼他们能回家,他们的孩子也许尚未成年。复仇,唯有复仇,才能让他们在天之灵得以安息。没什么好顾的,这是一个人杀人的时代,像狼一样凶狠捍卫自己的族群。前进,不择手段的前进!

可真有必要通过无辜者的鲜血达到惩罚杀人凶手的目地吗?

桃花石尽量不去想。抬头看向天空,天竟如此湛蓝,冷酷的声音响起,“动手吧”。

AC292年5月末,狼林以北国王大道。

此年5月末被后来部分北境人称为血色月底。在狼林以北,凛北城军队展开了一场针对狼林氏族俘虏的屠杀,数百由于连续冲突而被俘的氏族民像鸡鸭一样被屠宰,人头滚落,鲜血喷溅到树木上,染红草地。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年老年幼,屠刀之下众生平等尽做刀下亡魂。

可怕的战争罪行既已犯下,更令人愤怒的是刽子手们连尸首都没有放过,他们用长杆挑起受害者的头颅大摇大摆的行进在国王大道上。这恐怖的一幕吓傻了一切藏身于森林之内的小股氏族民,并借由他们口传遍整片森林,整个北境,甚至这个维斯特洛大陆。

正在忍受乏味日复一日艰苦行军的桃花石不知道他已经喜提“残酷者”称号。

狼林氏族始终以小规模分队的形式骚扰一切桃花石的支持者,像蚊子一样烦不胜烦,持续性给野狼家族放血。

利益和仇恨是驱使他人为己做事的绝妙工具,前者魅力已经经过现代社会证明,“真香定律”全球通用,后者更有能驱使敌手主动迈入陷阱的魔力。桃花石最初何尝不想效仿李靖以利诱敌,但一来狼林氏族本身就下定决心当绿毛乌龟避大战而不出,再者狼林氏族根本就是一个散装混合物,指望四族齐出兵,除非是封君的命令,而这种诈敌之计可一不可二,一次成功下次绝对失效。也许拉仇恨的方法可以采取别的方式,但桃花石没有足够时间去思考,也确实没有别的方法比这个方法更能吸引仇恨。

桃花石懂得怎么运用战术,却不知道运用战术的后果。他,低估了愤怒的力量。

……………………

年轻的部落继承人,亲眼目睹暴行者,凡是一切血气方刚、心怀良知者尽数奔走相告,汇集所有生活在狼林中的自由人。森林,在压抑着它的愤怒。

“他们在屠杀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在践踏山林的草木,他们挑衅我们的神灵,他们蔑视、妄图毁灭森林的一切,山林的子女,你们是否赶到愤怒?你们有是否勇气拿起刀剑,将这些践踏触怒我们森林的敌人赶出我们神圣之所?那怕明知结局是死亡,也敢向敌亮剑,展示我们的骄傲。

来啊,兄弟姐妹们,我们的人数像林中的叶片一样多,我们的力量如坚实的树干,我们将淹没一切敌人。或许我们会死,但须知不眠的亡魂尚在等待着我们的复仇,他们正在注视着人间的一切。若是你们愿意为你们的同胞报仇雪恨,那么就让我们汇聚起来。向着死亡冲锋,向着地狱前进!狼林的勇士们,团结起来,赶走入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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