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陈宝刚的狱中生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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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律师会见、办案单位提审、检察院提审,还是法院开庭,犯人只要出监室都要戴上手铐,当然,放风除外。
“宝刚你好。”来的是张律师,张律师是王德辉主任的助手。
“张、张律师你好。”陈宝刚说。
“最近怎么样?睡觉还行吧?”
“还、还行。”
“时间有限,我们闲话少说,你的案子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我建议你认罪,和检察机关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
“我没、没犯罪。”
“宝刚,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说自己没犯罪,你即使没有主观故意,客观上也触犯了法律,刑事诉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用证据说话。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规定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即可认定为传销罪,你的下级或者团队就不止30人吧?”
“我、我是替虹姐代管的。”
“宝刚,你就是被虹姐害了啊!现在虹姐逃到国外,你是副总经理,地位仅次于虹姐。”
“还、还有张岩呐?张岩是总经理,我是副总经理。”
“张岩来的时间短,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说你是负责人,财务也由你负责,其他人也都是这么讲,宝刚,这些人的证词对你很不利。”
“他、他们是污蔑。”
“宝刚,面对现实吧,我们现在只能争取量刑上减轻处罚,还好你不是主犯。”
“我们有直、直销牌照,怎么就是传销呐?”陈宝刚摸着光头说。
“有直销牌照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传销不是非得限制人身自由才行,新型传销方式层出不穷,有的传销还以公益形式出现,现在又出来数字货币传销,连实物都没有了。宝刚,你和我说实话,你通过传销到底挣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