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处置俘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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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董卓造逆以来,汉室衰微、天下板荡,群雄赖以割据一方的军士往往来自于本地州郡,所以士卒和他们的家人一般都在一处,并没有分割开来,这也是大多数诸侯麾下兵户的常态。
只有曹魏一家施行了人役户居各在一方的错役制,强行将士卒与家眷分开,并将这些家眷集中到统治腹地作为人质控制起来。
季汉和东吴都没有如此。季汉是向来以仁义为立国之本,刘备和诸葛亮两位主政之人都不会对军士使用如此恶劣的控制手段。
当年关羽麾下的数万荆州兵马,身居益州的刘备也没有将这些军士的家眷迁徙到成都作为人质控制。
不然吕蒙在袭取荆州后,哪能凭借城内的将士家眷对关羽的大军施行攻心之计,关羽关平父子也不至于落得个败走麦城、身死孙吴的下场。
至于东吴则是因为江东士族豪强的势力太强,部曲制的横行也让孙权搞不成曹魏这样的错役制。
其实各诸侯为了争夺天下并非没有保证属下忠诚的控制手段,但这些手段往往是针对高官将领的,专门涉及大量底层士卒的还真只有曹魏一家。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士卒和其家人,曹魏对他们单独设立户籍,称之为士家,如迁徙到邺城集中居住的冀州士家。
士家中的男丁必须世代从军,不能转事其他行业,并且籍内其他人也必须服从国家征战的需要,某些时候也要承担一定的作战任务。
为了获得稳定且更多的士家人口,魏廷还规定士籍内的男子和女子不可以与普通民户通婚,只能在士家内部进行婚配。
发展到后来,曹魏还不顾礼仪人情强行指定婚配,如果分配到女子的士家男丁全部死亡,则家中女子会被指定改嫁到别的士籍家庭,以保证她们继续生育人口。
士籍中的年轻男子则被称为士息,这些人就是曹魏中军的主要兵源,一般都会被征召至都城服役。至于剩下的老弱病残除了负责地方的军事任务之外,还要承担开垦荒地、宿卫封国等一系列徭役。
士家的负担如此繁重,自然会有不少逃跑之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曹魏还制定了士亡法,规定若有士家籍军士逃亡,全家都要受到牵连,其父母、妻子、儿女甚至兄弟都会被处死。
当然,曹魏还没有傻到一味地对士家之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还是会给予一些甜头以缓解尖锐矛盾的。
例如规定士家中人若有立下大功或别有长技者,可除士名,也就是从士家籍转为普通的民户。还有在某些时候因逃亡而被株连的家眷也不一定会被处死,可能会被罚为官奴婢留得一条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