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又吃狗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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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的赵大顺,抬脚就回家了。这一趟,如果没有张河这煞笔,他还是觉得是非常完美的一顿饭。
话说,都拜师了,请他吃顿饭是应该的吧?
被师傅惦记请吃饭的良甜,此时再次吃上了热乎的狗粮。
“甜甜,这是我对象李志。”大大咧咧的林晓佳同志,此时却双颊飞红霞,一脸娇羞地给良甜介绍。
那李志长得十分憨厚,面相却周正无比,浓眉大眼,个头也有个178左右。两人站着倒是有几分相配。
只是...良甜总觉得这李志怪怪的。难不成是她见识的男的太少了?
“甜甜,我对象请吃饭,走吧!”林晓佳第一次谈对象,虽然先前她很抵触被爸妈安排相亲,但没想到相了几个,还真让她找到心动的了。
这李志性子好,长得也好看,听说家里也富裕,兄弟姐妹少,据说只有个妹妹。这条件,简直是最佳结婚对象啊!
于是林晓佳被她妈妈那么一撮合,俩人就谈上了。
虽然是恋人关系,但大街上还是不能太亲密。俩人错了一步,前后脚走着。至于良甜,再一次被邀请当电灯泡。
国营饭店。
李志十分积极自觉,走到窗口报菜名:“要一碗红烧肉,一道白菜炖肉片,一道辣椒炒肉,再来三个馒头三碗米饭。”
那服务员翻了个白眼,伸手:“一共两块三毛五分钱,并三斤粮票!”
只见那李志眼睛都不眨一下,数出相应的钱和票,好声好气递给服务员。
那服务员见李志也没多问,给钱票很利索,也就没在言语上为难,撂下一句:“等着!”就转到后厨去报菜给掌勺的师傅。
林晓佳不是没吃过红烧肉,但是相亲那么多次,第一次遇到这么大方的,忍不住跟小伙伴嘚瑟,她也不敢直接说,怕李志听到。只好跟良甜眼神示意。
良甜:“...”行吧,你是真把我当狗来炫耀了。
等红烧肉上桌,良甜也没当电灯泡的尴尬了。不吃白不吃,瞧这红烧肉,肥多瘦少,夹在馒头里,那叫一个香!
香就算了,还不腻!一碗的份量,足够三人过嘴瘾。
其他两道肉菜也很不错,不得不说,这国营饭店,有两把刷子。
林晓佳不知道是不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