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旧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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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目的地没有指定的范围,不过梁安早就做好了攻略,黄嚣家楼下的无人超市有两个监控摄像头,是最合适的“刷脸”地点。
考虑到电梯容易与人和监控在封闭空间时一样,梁安走的路线仍和找过来时一样,用的平时没什么人会经过的楼梯。黄嚣家住五楼,这倒不是一段漫长的路程,只不过让经过的梁安目光在旁边一顿。
这是个老式的楼盘,许多用来防范万一的设备都陈旧无比。一圈又一圈的消防用水管透着一层玻璃被放在楼梯口处的巷子里,符合规格要求,看旁边的表格也经过了安全检查,但毕竟不是新式的产品。
很巧。桑景大厦也有这么一个装置,曾被警方视作迫不得已却不得不考虑的可能性之一。
宋荆的那起案子,最大的疑点在于嫌疑人似乎没有任何方式能够在宋荆的死亡时间范围内上到顶楼——不仅仅是饱受诟病的前局长吕闻康,任何人似乎都没有那个机会——顶楼照理说只有宋荆一个人。
众所周知,现代科技对破案影响最大的发明是几乎的万能监控录像体系。在这起仅仅是五年前发生过案件当中,这个因素自然会被纳入考虑,而且相当重要——桑景大厦以前出过盗窃案,因此在这方面做的分外完美,监控覆盖的范围照顾到了每一条必经之路。
而凡事总有例外。再好的监控,众所周知也不会顾及高楼的外墙。因为实在没有任何可见的通道,警方的思路也不得不剑走偏锋。
相对极其完善的监控体系,桑景大厦的防火设备没那么高级,除了基础的灭火器就是陈旧的水管,和现在梁安看到的居民楼用品差不太多,也许材质上要更加坚韧一些——经过实验,确实能够让一个成年人顺着消防水管爬上爬下。
可比起这样匪夷所思、充满变数、往往只存在于极理想情况的作案路线最大的问题在于,吕闻康再怎么说也是个六十郎当岁的老人,哪能有这样的活力在二十几层往上的窗外绕过监控随意爬上爬下?
而如果不是他,嫌疑人的筛选可就更是大海捞针了。
起码昱州市警局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宋荆的死和他逃不了关系。但比起纯属兴趣的侦探,作为警察更加需要注重疑罪从无。
哪怕吕闻康被证实且间接导致他后来被拉下水的行为只有带走了宋荆身上的证物,宋荆身上除了致命伤没有挣扎痕迹也证明武力算得上强悍的她应当是被熟人所害,第一个出现在案发现场,行为鬼祟,符合一切条件的吕闻康终究没被判作蓄意谋杀。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