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二章 灵活的正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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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安看出来了,针对其布置了“人情陷阱”,用夏琴这匹下等马,换掉了雷火刃这上等马.如果他状态完好,一个拿着规则级武器且配置完整的五阶职业者,还是潜入阴影中的高速刺客,可能一个人就能把整个战场杀崩。
他是故意的吗?他有放水吗?
是的,他有.如果他彻底履行和诡辩者的“契约”,全力帮助诡辩者完成自己的目标,同时不惜一切杀掉挡路的夏琴,他们已经成功了。
某种意义上,那个时候的路平安更像是一个反派,用了“人质”和“人情”限制了实力更强的雷火刃,并导致了对方的整体败局。
但是,雷火刃他依旧是罪犯,手上有很多条人命的那种。
任何意义上,他都是通缉犯,还是在古城犯了超级血案的那种。
虽然他没有杀警,但在那一夜,的确有特勤队死在他的“同伴”手上。
路平安揍他,天经地义,事实上,如果路平安不这么做,就是失职.如果不是没有确定的把握的话,他会尝试逮捕雷火刃。
打成这样,路平安也可以和某些人交待了。
雷火刃也知道,路平安的底线相对灵活,他会执行特勤队的工作,却始终是抱着“我领薪水就干活”的态度,并没有将其视作必须完成的责任。
“路平安,是一个毫无法治精神和执法者责任感、道德感的优秀警察。”某位女队长的评价,算是一语中的。
“但是,他很优秀,非常优秀,比一整个特勤队都有用”而接下来的形容,就很纠结了,这也是她当初强保路平安的根源。
对路平安来说,结果好就行了,“私事”和“公事”是没有必要分开的,反正找个理由干一架,能赢的话就把雷火刃逮回去。
要他喊“站住,我代表受害者逮捕你”这样的话出手的话,路平安自己都感觉别扭。
反正结果都是“干架”,也没必要纠结理由了。
警抓贼,不是穷凶极恶的哪种,贼多半会选跑路,但用“猫猫”这种私活作为诱饵的话,作为哥哥的雷火刃反而多半会正面应对,那么,逮捕雷火刃的成功率还高一些。
夏琴的评价没有错,作为执法者路平安很优秀,但他的“职业道德”连及格线都不到,更一点都没有“程序正义”的渴求,是彻彻底底的结果主义者。
现在两人能停下来谈,其实还是因为发现不能轻易的干掉对方,那么,就谈谈吧。
而如果是夏琴她多半会选择“履行职责”,还有“挽回自己特勤三队的荣耀”、“除掉自己队伍的耻辱”,那怕不敌,也要豁出命来逮捕雷火刃。
合格的执法者会追求程序正义,如果情况允许的话,有结果正义更好,但路平安只需要结果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