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同妻(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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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昆山联系不上骆叶青,又不知道她搬到哪儿了,最后通过家政公司联系上了之前的保姆。

保姆很硬气,表示骆小姐说了,过几天会主动联系你们的。

“我现在跟你家已经没有雇佣关系了,你再骚扰我我会报警的!”

说罢保姆就挂断了通话。

再打过去就是占线中。

“骆小姐,你丈夫刚打电话给我了,我按照你说的跟他讲过了。”

“谢谢啊江婶,太不好意思了,等下我给你发个红包......”

“哎呀您别再给我打钱了!我也是因为大家都是女人才帮你的,可不是为了钱!”

江婶也是因为丈夫常年家暴,受不了才跑出来做保姆的。

范昆山找不到骆叶青,就给赵庆打电话叫出来商量对策。

“会不会是想跟你离婚,抢孩子?”

赵庆觉得她会把孩子送回老家,一定是有什么想法。

表面上送孩子回老家玩,实则是藏匿孩子。

然后又趁机故意找茬闹矛盾,搬家玩失踪。

目的是想离婚。

不得不说,他的猜测接近了真相。

“她想得美!以为孩子送她姐那儿我就找不到了?离婚?看我不扒了她一层皮!”

很快范昆山就知道骆叶青想做什么了。

十天后,他收到了骆叶青起诉离婚的法院电子传票。

此时他正在对方的东北老家,带着几名公司员工与骆海兰对峙。

骆叶青拒绝进行庭前调解,加上证据充足,达到了立案标准。

受理此案的法官看到律师递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链,吃了一惊。

“你这个案子证据链也......太充足了吧!”

充足到好像是被告为了离婚自己造出来证据似的。

案子很典型,被告伪造债务转移婚内财产,家暴,同妻。

她处理过很多相似的案子,基本上都是原告判输。

原因很简单。

证据不足,原告被蒙蔽时间太久,被告一般会有家属参与做伪证。

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这些被告一般会想办法让原告失去经济能力,困于家庭。

这样子原告如果想离婚,就要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可以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

因此,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妇女,很少打官司离婚的。

还没到法院,就在派出所或者妇联这里打消了想法。

有句话不是说么,婚姻带给男人的是温暖的家和无痛当爹的其乐融融。

带给女人的,则是为母则刚、家庭责任、贤妻良母的道德标准枷锁。

带给社会的,则是安定祥和。

试想,一个好吃懒做、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回流到社会,会带来治安隐患的。

不如用一个傻女人把他的暴力因子稳定在家庭范围内。

两位律师互看一眼,其中一个说道:“付法官,我们也认为可以直接立案的。这个案子要是告赢了,会对同妻这种畸形社会现象有警示作用。”

“是的,我也觉得咱们这个案子很典型,而且原告这种文化程度高的知识分子还被骗成这样,何况那些底层妇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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