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花秋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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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妈妈取了一份《身契》交给甄苏,她扫了一眼,上头写的是“花十一”,这名可真是,明明是花家嫡二房的嫡女,经商奇才,许是兄弟姐妹里行十一,不配再用真实名字,便用“花十一”替代,是花秋容没错。

花秋容见真买下自己,当即跪在地上,重重叩了三个响头,“谢郡主大恩,我有个好姐妹叫叶青儿,请郡主一并将她买下,她会武功,定能保护郡主。”

叶青儿,是花秋容身边的女护卫,也是与她自小一起长大的乳妹,是她乳娘的女儿,二人情同姐妹,叶青儿自小习武,武功不错。

甄苏唤了声:“春月。”

“郡主,来历不明者,如何能服侍您?”春月劝阻。

甄苏不想错过,在她确认抱住自己双腿的人是花秋容时,她已经心动了。舅母是个爽快人,在她成长的记忆里,母亲的角色是由外祖母与小舅母崔氏一起扮演。

崔氏在打理店铺上欠缺经验,崔家给的配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外祖母当年的会打理的陪房都给了姨妈与母亲,她不帮舅母,谁人还能帮衬。

甄苏道:“你带着她把叶青儿买回来,我院里正好还缺两个人。”她再取了一百两银票递给春月。

春月神色不虞,“花十一,起来吧。”

春月带了花秋容去买人。

叶青儿现下在牙婆手里,因容貌平平,生得粗壮结实,肤色微黑,到现在都没卖出去,庄户人家有看上的,想买回去当媳妇,可牙婆一问价格,最多只给二十两银子,这离牙婆想的五十两相差颇大。

叶青儿会武功,能看家护院,怎的能用二十两贱卖。

春月带着花秋容,花了五十两银子将叶青儿买了回来。

待三人回来时,主子们在吃水果,数种水果摆在一个大盘里,摆放成花状,煞是漂亮。。

酒楼的小二将吃得差不多的菜肴,收走用过的碗筷,挑了数道动得不多的菜,将动过却依旧剩了大半的菜归拢拢一起,重新在旁边的桌子摆上,凉了的热手,再给送了一大钵米饭。

三人过来时,苏七娘的奶娘招呼道:“春月、花十一,快过来用饭!”

花十一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近来的委屈,花家倒了,被定了“通匪之罪”。花家家主、嫡长房的老爷被斩首,涉案的三房老爷也被斩立决。

嫡二房的人受到株连,被贬为军籍,发往北疆。可惜花家各房年满六岁至十八岁未出阁的姑娘们尽被贬为官婢。姑娘们是主子,尚被贬为官婢,花家各房的年轻丫头哪里能逃过,所有下人也被插了牌子、稻草,由官府在菜市上进行拍卖。

树倒猢狲散,花家已从百花县消失。

花秋容听说揭发花家通匪,为祸百花县的人是五老太爷,家主的五叔。这位自小纨绔,总觉得当年分家有诸多不公,仗着自己辈份窜上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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