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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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上有旧疾,额角有后天落下的疤痕,推测后者的成因可能也与黎宵有关。

沈韵细数着关于对方的点点滴滴,却唯独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跟在对方身后,而且不自觉地越走越近——

也许是因为好奇,也许是因为不放心,也许只是单纯地无事可做。

终于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沈韵伸出手将差点被人潮吞没的孩童拽了起来。

而对方差点摔倒的理由,不过是为了护着怀中的彩灯。

那灯笼并没有哪里特别的,以沈韵的眼光来看,那别具一格的造型甚至称得上丑。

但是毫无疑问是出自黎宵的手笔。

看着眼前低着头连连向自己道谢的枇杷,沈韵突然有些不爽起来。

——为什么呢?

就为了这种不值一提的东西……

沈韵从前就知道表弟黎宵讨厌自己,起初是因为天生的气场不合,后来则是因为兰家的事情,可以说是把他爹的冤枉账一起算到了他的头上。

而在沈韵的心目中,他这个表弟一直属于脑子不好、但人不坏的那类。

然后……就没有其他了。

谈不上讨厌也谈不上喜欢,见了面打个招呼的关系,没有更多了。

但,彼时彼刻,沈韵空空的内里忽然就生出了一丝难言的不快。

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在那人的耳边,留下了近乎轻佻的话语。

——想念这张脸了,也欢迎随时去找他。在某些方面,他可比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强多了。”

——所以,看看我吧。

看看我吧。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你看的人并不是我。

在暗处看着两个人牵手离去的那一刻,沈韵的脑子里忽然无端浮现一连串疯狂的念头。

沈韵不由地吃了一惊。

他最终将其归咎于不分昼夜的连日工作带来的精神恍惚。

他想自己也许应该回去休息一下……或者也可以在睡前喝上几杯。

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沈韵强迫自己完全投入到工作当中。

不知为何,沈韵有种可怕的预感,如果不那么做的话,自己也许会步上母亲的后尘,他仿佛已经看见那个悬梁自尽的女人的脸开始与自己的面孔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