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狂什么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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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也心下感叹,当年盖房子欠下三十两银子,一家人都把这笔钱当成了天文数字,阿娘愁眉苦脸,吃一次白米饭配肉就念叨一次:“下旬我不买肉了。”
但是李光义要休沐的日子,孔雪儿又做衣服做到一半,突然想起来问女儿:“老二明儿要回来了是不?我得去买肉了。”
导致李光义在学堂里伙食不太好,回来就对家里的人抱怨:“你们每天都在家里吃好吃的,不知道我读书的时候有多苦,三五天都吃不上一顿肉,小瓜炒肉已经是好东西。”
李光正只一阵冷笑,不言不语。
阿宝还出言申辩:“你不回来的日子家里是不吃肉的,因为你回来了阿娘才买肉。大哥捉的鱼,稍微大一点的都要用油煎了等着你回来吃。阿爹采的蘑菇,好一些的也都上蒸笼蒸过,晒干留着你回来才舍得吃。你不会以为我们在家里是顿顿吃肉吧?”
李光义还真以为家里顿顿吃肉的。
他小时候家里还不需要为大哥的媳妇操心,那时候无论怎么困难,为了小娃娃的正常营养,孔雪儿天天做肉蛋给娃吃,哪怕住的差,她也一定要一家人吃好。
在她的逻辑里,养儿就要养好,身体好长得美,这才是儿女的标准。营养不良的孩子一般长大了身体也不会太好,形象上也会有缺陷。
孔雪儿是相信肉蛋养人的,所以房子可以住破房子,娃的菜不能太差。
但因为盖房子,挤压了娃的菜经费,害得李光义一直感觉读书清苦,岁月难熬。
能不读书开始修仙了,他又觉得读书也不失为一种乐趣,所以在宗门他又喜欢读书了。天下只要有文字的东西只要他看到了他都要买。
他不像大哥和妹妹想尽一切办法的赚钱赚钱,他是想尽办法读书读书。
过了年,大年初二,李光正天不亮起来,要到京城尚书府拜年。
和人家的小姐订了婚,如果暂时不娶,要先拜三个年。
杜尚书亲口允了这桩婚事,因为当初李光正去提亲时,也乘坐了小飞船去的,杜尚书不敢拒绝这样的孙女婿。
他们一家人都对不起杜金玉,明知杜金玉的残腿是他亲姨所为,所以早就已经答应了,他们兄妹俩的婚事由他们自己安排。
不答应也没办法呀,尚书府对杜金枝是鞭长莫及,这位小姐他们已经管不了了。
李光正照例将澡盆开到人家大门口落下,家丁进去通报,杜金枝她爹亲自出来迎接:“来了?我听下人说你是坐着一个盆子来的,那盆子,现在哪去了?”
李光正手中提着一只菜篮子,菜篮子里装了一棵白菜,一把大葱,一把青蒜苗,一块腊肉,一块红糖,一坨盐。
这是毛脚女婿拜年的全套。
他手一放,一只木盆子慢慢的一转一转的变大,变得一间房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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