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开庭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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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天,星辉娱乐小报的打印室日夜不歇地打印报纸,而随着大量的报纸流入市场,这个小小报社彻底在上海打响了名气。

当然这不是什么好名声。

他们胡编乱造,肆意编写明星艺人的八卦绯闻、离奇日常,引发了一阵非常热烈的讨论。

当然也引起了某些粉粉丝的愤怒。

比如某某刚上位的当红小生和高官富婆有一腿,比如某某以玉女形象出道的女星实则私下烟酒都来,且夜会男模一对n……

最离谱的还有造谣某刚满18的组合成员隐婚生子的假新闻。

有些新闻故事性很足,编的跌宕起伏,而有些新闻一看就是假,有些人爱看,有些人自然不爱看。

可最终倒霉的还是被当成段子写在其中的艺人,他们蒙受不白之冤,公众形象一落千丈,商业价值一举跌落,简直不知道到哪里叫苦。

这时候就不得不提起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操作了。

由于报纸传播太广,仅靠经纪公司一直纸声明,在这个不上网的年代,传播力度太小,根本没啥卵用。

怕人民群众就此信了无良媒体,经纪公司着急得直上火。

就在这时,同样身为受害者,且是第一批受害者的杭承宣布要召开记者招待会。

和那些无法解释清楚的艺人不同,他直接和那些人一起联名,在各大报纸上宣布要一起召开招待会的事。

而杭承本身号召力就强国民度又高,几乎瞬间招待会的声势一下拔高,凭借超高传播性,一下就传开了。

距离招待会还有一天的时候,丁安夏的状纸已经在法院立了案,法院通过当地派出所向柳苗花和吴燕芳传达了法院传票。

最先收到的是吴燕芳。

她在上海有临时居住证,警察一下就找到了她的地址。

收到的时候她是不敢相信的。

法院传票是什么她知道,那是犯了事需要升堂才有的传唤证明。

但是,“我犯啥事了?没有啊,我本本分分打工,谁都没惹。”

警察:“原告指控你与另一个女士涉嫌买卖人口,如果有申辩的想法,你可以在庭上向法官阐述,或者请个律师让他代替你阐述事实。”

说完他就走了,留下有些焦虑的吴燕芳。

她觉得这完全是有人污蔑,于是她本交法院传票给刚下班回来的丁安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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