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御状风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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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林一听大怒道:“李鸿章,外交部是何意见?”
李鸿章答道:“回陛下,这几国尚且自顾不暇,麻烦缠身。想是军方有人想趁机捞取好处,方才勒索商船。”
韩林道:“外交部对各国不用客气,告诉他们,美洲之巴西、阿根廷之地原本便不是他们的地盘,我大汉至此,天经地义。令其约束军队,不然就做好被大汉惩罚的准备!”
李鸿章遵旨。正当韩林要退出会议室时,潘永受又拿出一个未决的案件,请求皇帝裁决。
原来,几天前,有老百姓到宫门前喊冤,但他们不知道新宫殿的具体位置,结果跑到了故宫去。
直到光绪派人才把他们带到新宫门前。由于大汉王朝一些不关键的地方继承了清朝的制度,因此这个事件就按照《大清律》来处理。
《大清律》332条规定:“擅入午门、长安等门内叫诉冤枉者,奉旨勘问得实者,枷号一个月、杖一百;若涉虚者,杖一百,发边远地方充军”。同时还规定凡是到皇宫各门喊冤者,都要按照擅入禁门例治罪。
宫中禁卫接了讼状,苦主被顺天府收监。今日陛下有空,方才呈了上来。
李鸿章皱着眉头,一脸不满地说道:“陛下日理万机,区区小事,按照朝廷法度,此等案件应由都察院牵头,发回故地重审即可,又何必劳烦陛下呢!”
韩林摆了摆手,微笑着说道:“无妨,朕今日正好无事,就听听这案子也无妨。若能亲自为百姓解决冤屈,也是一件好事啊。小潘大人,你继续说吧。”他语气轻松,似乎并不在意李鸿章的反对意见。
潘永受这才讲起案情。原来苦主冯良春,安徽定远县人士。他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家中有几亩薄田,但因为天灾人祸等原因,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由于年纪渐长,体力不支,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无奈之下,只好做起了小生意,贩卖些柴米油盐,勉强维持生计。
本来冯良春一直遵纪守法,从没有做过什么违法乱纪之事,更别提惹上官司了。
但就在去年,朝廷实施了战时管控法,对税收和重点物资加强了管理。而盐业并不在管控物资之内,所以冯良春的小本生意依然做得风生水起。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知道为什么,安徽地方官竟然突然查封了冯良春的私盐买卖,并勒令他退还近三年来的非法收益。而且,地方官要求他按照十倍的标准退款!
冯良春自然是大呼冤枉,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超过朝廷规定的三十斤限制。
可是地方官一查,江苏产盐区提供的账册里,每次交易都是五十斤。面对这样的结果,冯良春百口莫辩,只能乖乖认罚。
冯家卖房卖地,四处借钱,甚至还借了不少高利贷,只为了凑齐赔偿金额。可惜最后还是不够,还差足足三千块大洋。
这半年来,那利息和滞纳金如雪球般越滚越大,最终竟然累积到了整整五千块大洋之巨!
官府二话不说,直接将冯良春强行扣押。他的妻子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含泪将女儿卖到青楼,凑齐了赎金之后,官府这才肯放冯良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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