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宋福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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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
顿时无语。
照例没有早餐吃,李芗泉倒也习惯了,如果不是富贵人家,或是打仗或干大农活,这些宋人的早餐基本就是中餐。闲得无聊的他,在都虞侯陈再兴的陪同下,在城内到处转悠。
昨日要安顿住处,只是草草的在城内逛了一下,但今日却有大把时间,李芗泉也带着不错的兴致在这座小城内寻寻问问,以便好生了解一番宋代人们的生活。
行不到几步,李芗泉便见几棵树上贴着草纸,上面有字,字体铁划银钩、力透纸壁,他近前一看,上书:“天皇皇、地黄黄,吾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一念,一觉困到大天光!”
看到这个李芗泉不觉莞尔,这是哪家有小儿喜欢夜啼,父母亲便写了这样的纸贴在路边的树上,就是后世的农村,也偶尔能见到,想不到七百年前,就有这样的风俗了。
又向前行不多远,他看到了连在一起的孤老院、慈幼局、施药局三栋小院落,孤老院好理解,应该类似后世的敬老院,是供孤寡老人颐养天年的,但这慈幼局呢?
陈再兴道:“此处安顿失去父母或是长宁军收养的孤儿,按制由官司养济!”
“官司养济?也就是说由长宁军负责吗?”李芗泉忍不住又问了一句。
陈再兴像看怪物一般看着李芗泉,大概想到他是别国夷人,可能不懂大宋的政令,便详加解释:“吾朝有《胎养助产令》,有不能养育者,朝廷给钱养之!”
李芗泉表示没有理解,陈再兴保得着重解释了这所谓的《胎养助产令》。原来,有宋一代,对怀上婴儿的妇女和腹中婴儿,均享受律法保护,尤其对贫民家的婴儿,朝廷与官府会专门派人照顾,找出生婆不说,生下来之后,政府还要每年资助贫困家庭的父母。而杀婴,则被认为是天理不容的大罪,弃婴则全部被国家收养。
陈再兴见李芗泉似乎颇有兴趣,又提到,孩童长大到了一定年龄,该入学时,在教育方面,朝廷与官府在各地的官办学校不收学费,有的县只是象征性的收一二钱,实在交不起的就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