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4章 恼怒的混合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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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岳鸣跟了秦渊将近两年,是新兵连里最机灵的一个兵。他知道秦渊不会无缘无故打这种电话,更不会在休假的时候提出这种要求。

“能,“他干脆地回答,“教官,出什么事了?“

“我需要你来杭州帮我处理一件事,不是军务,是私事。“

“私事也来。您说个地址,我坐最早一班高铁。“

“等一下,我还要再叫一个人。你先收拾东西,我一会儿把地址发给你。“

“明白。“

第二个电话拨给了段景林。

段景林接电话的速度比岳鸣慢得多,铃声响了七八下才接起来,声音含含糊糊的,像是已经躺下了。

“谁啊......“

“段景林,是我。“

电话那头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有人从床上猛地坐了起来。

“教官!“段景林的声音瞬间清醒了,“教官您好,我没看来电显示,我——“

“别废话了,听我说。你明天能到杭州吗?“

“杭州?能,当然能。教官您有什么吩咐?“

“来了再说。你今晚联系一下连部,跟值班干部说你有急事需要请两天假。理由你自己编,别提我的名字。“

“明白,教官。“

“另外,你把你那套工具带上。“

段景林顿了一下。“哪套工具?“

“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套。“

段景林是新兵连里的技术担当,在入伍之前学过计算机专业,对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有一手。他有一套自己攒的便携式电子设备——笔记本、信号接收器、数据线之类的——平时用来帮连队修电脑,偶尔也干些秦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情。

“明白了,教官。我带齐。“

“行,地址我一会儿发你。明天中午之前到。“

“保证完成任务。“

秦渊挂了电话,把苏晚家的地址分别发给了两人。

然后他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点了一支从老陈那里顺来的烟。

烟是那种很便宜的本地牌子,味道辛辣粗粝,呛得嗓子发疼。他平时不怎么抽烟,但偶尔需要的时候会来一支,帮助自己理清思路。

阳台对面是另一栋住宅楼,窗户里透出暖黄色的灯光。有一户人家的窗户开着,传出电视机的声音和一个女人训斥孩子写作业的声音。楼下的马路上偶尔有车驶过,车灯的光束在对面楼房的墙壁上扫过去,又消失了。

秦渊把烟抽完,掐灭烟头,走回客厅。

卧室里的抽泣声已经停了,大概是哭累了睡着了。

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把手机放在茶几上,闭上眼睛。

他没有睡着,只是闭着眼睛,在黑暗中梳理着脑子里的信息。

明天,先去工地看看现场。然后去警局了解案件的进展。如果警方已经认定是意外事故,那就需要从其他渠道收集证据。

这不是战场上的任务,没有队友的火力掩护,没有卫星地图的情报支援,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可以击毙。

但有些东西是相通的。

比如——找到真相。

不管它藏在哪里。

第二天上午十点,秦渊带着苏晚去了钱塘区公安分局。

分局在一条主干道旁边,是一栋五层的办公楼,外墙贴着蓝白相间的瓷砖,大门上方的国徽在阳光下闪着金光。门口的台阶两侧各摆着一盆铁树,叶子尖尖的,在风里纹丝不动。

进了大门,是一个宽敞的大厅。地面铺着灰色的地砖,墙上挂着各种宣传标语和锦旗。大厅中间有一个弧形的服务台,台面上放着几台电脑和一部电话,后面坐着一个穿制服的年轻女警。

秦渊走到服务台前面。

“你好,我想了解一起案件的调查情况,死者名叫苏建国,昨天在钱塘区的一个建筑工地坠落身亡。“

女警抬起头,打量了一下秦渊和他身后的苏晚。

“你是死者什么人?“

“我是死者的朋友,她是死者的女儿。“秦渊朝身后指了指。

“哦,“女警的视线在他身上停了一秒,然后低头敲了几下键盘,“苏建国的案件......是刑侦大队在负责。你们去三楼找刑侦大队,问一下具体情况。“

“谢谢。“

两人上了三楼。

三楼的走廊比一楼冷清多了,灰色的水磨石地面反射着日光灯的白光,两旁是一扇扇紧闭的办公室门,门上贴着各种科室的标牌。走廊尽头的窗户开着半扇,热风从外面灌进来,混合着走廊里陈旧的空调味,形成一种闷闷的气息。

秦渊找到了标着“刑侦大队“的办公室,敲了敲门。

“进来。“

推开门,办公室里坐着三个人。两个穿便装的男人坐在各自的办公桌前对着电脑,另一个穿制服的年轻警员正站在饮水机旁边接水。

“你好,“秦渊说道,“我想了解一下苏建国案件的调查情况。“

接水的那个年轻警员看了他一眼。

“你是?“

“死者的朋友。这是死者的女儿,苏晚。“

年轻警员拧上水杯的盖子,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翘起二郎腿。

“苏建国的案子啊,“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语气随意得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那个工地坠落的?那个案子基本已经结了,结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者自身操作不当,从脚手架上失足坠落。“

苏晚的身体微微一僵。

“基本已经结了?“秦渊重复了一遍这个词,“我父亲——她父亲昨天才去世,今天就结案了?“

“不是今天结的,是昨天现场勘查完就定性了,“年轻警员不以为意地说,“现场很清楚,脚手架上的安全绳没有系,死者失足坠落,属于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我们已经通知了工地负责人,后续的赔偿问题由安监部门和工地方面协商处理。“

“你们做了尸检吗?“秦渊问。

“没必要做尸检,“年轻警员说,“坠落致死,死因明确,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不需要做司法鉴定。“

“死因不明确,“秦渊的声音沉了下来,“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不符合高处坠落的特征,太阳穴有集中性钝器伤,后背有两处分散的条状打击痕,这些——“

𝐵 q 𝓖 𝐎 𝐊. n 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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