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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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这地方藏得很深,但进去之后,李牧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非常高端的乐队排练室。

何小坚在大学时候也业余玩玩乐队,做了半年兼职也只能买得起五流垃圾电吉他,整天去网上看国外进口乐器的图片流哈喇子,没想到,年轻时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在这里都看见了。

一个四人的摇滚乐队此时正在排练室里抱着乐器开会,好像在排练中。

何小坚一眼就看出,其中一个长毛吉他手抱着一把日落色GIBSON,和枪花乐队的Slash是同款,人民币得个七八万。

另外一个吉他手和贝斯手的设备也很牛逼,基本上都是世界级的一线品牌,鼓手就更牲口了,不算那套顶级日本TAMA鼓,光一套各式各样的镲片,没几万块钱都下不来。

何小坚愣了愣神,这都是土豪啊!

抱着日落色GIBSON、留着一头大长毛的小子看起来有二十四、五了,一见陈婉进来,吹了个口哨,笑道:“小婉,不是让你一点半来么,这才一点。”

“过来看看你们排练啊。”陈婉笑道:“哥,有日子没见,你头发又长了。”

长发年轻人哈哈一笑,看着何小坚问道:“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小兄弟?”

“没错。”陈婉急忙拉了李牧一把,向众人介绍道:“各位哥哥,这位是我弟弟,李牧。”

何小坚一头雾水,咋还把自己牵扯进来了?

还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那个长发年轻人向李牧伸出手来,道:“你好,我叫张克轩,是陈婉的表哥,听陈婉说,你会写歌,而且写了一首非常好听的作品?”

何小坚顿时瞪大了眼,转而盯着陈婉、一脸日了狗的表情……

陈婉被何小坚看的有些尴尬,急忙心虚的说道:“是这样的何小坚,你上次唱的斑马斑马,我觉得特别好听,然后呢就特别希望你能够把这首歌录出来,所以就跟我表哥联系了,他前面这间是排练室,后面就是录音棚,来之前没跟你说明白,你别生我的气好不好?”

张克轩也点头说道:“何小坚对吧,我跟你说,我这里的设备都是花了大价钱的,不敢说录音效果堪比美国那些知名录音棚,但在国内的私人录音棚里,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了,我待会帮你录一个Demo,如果你感兴趣,可以寄给唱片公司试一试。”

“算了。”何小坚摆了摆手:“我就是个业余音乐爱好者,不想出什么唱片。”

“嗨!”张克轩毫不在意的说道:“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想出唱片,录个Demo留作纪念也是好的嘛!”

“对啊!”陈婉一脸哀求的说道:“主要是我觉得你那首《斑马斑马》太好听了,你录下来,自己留个纪念,也能给我拷贝一份到MP3里,平常我还能听一听不是挺好?”

何小坚叹了口气,这年头MP3多金贵啊,不比手机便宜到哪去,而且,他也真是服了这个白富美姐姐了,为了录一首歌都兴师动众的。

还有这个张克轩以及他的三名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