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海中的小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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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林木胜来到山顶时,李品和李正两人,此时正在一块比较干净的石头上坐着。他们已经绕着这座山峰转了好几圈,同样没有任何发现。

两人向林木胜打了个招呼,继续低头研究着屁股下的这块岩石。

林木胜来到两人身边,好奇地看着那块石头,问道:

“你们从这块石头上,找出了异常吗?”

李品拍了拍身边的石头,示意林木胜坐下来说,回答道:

“不是。正爷以前是矿里的,我们正在研究这是什么矿。”

林木胜与他们相处了几个月,只简单了解过他们的情况,原籍、生卒时间之类不怎么敏感的事情,例如李正祖籍是山西大同,生于1921年,死于1940年。至于生前的经历和死因,由于有了孔伏这一先例,担心谈论过程中,会触及各自内心的伤痛,都没有打探过。

既然他们主动提到了过往,林木胜坐下后,无可无不可的说道:

“哦,原来正爷是矿老板?是煤老板还是铁老板?”

李正笑了。

“我可不是什么吸血矿主。大同遍地都是采煤的,我就是井下的一个煤黑子,手下带着八九个房门兄弟,一起搏命罢了。”

“哦,说错话了。信口胡扯的,没过脑子,正爷别怪我。”

林木胜赶忙起身道歉。

他以前钻研法制史,查文献时看到过,解放前的煤矿工人,过的是猪狗不如的生活。生产上,被矿主盘剥压榨,工作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毫无劳动保障,随时都会丧命;矿主强迫他们接受的食物,价高但质量极差。食物参杂了大量的糠,还有石子砂砾,甚至有草梗树叶,腐烂的草袋等,人想得到、想不到的一切杂物。

更有甚者,矿工的生命,还比不上奴隶。奴隶要矿主花钱卖,属于他们的私产,死掉一个的话,他们会因为财产遭受损失而心痛,而矿工,打死一个,随时可以通过招工补充。

让林木胜义愤填膺的还不止这些,他是学法律的。当年的这一切,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以合法的名义实施的,这是让他最无法忍受的事实。为此他还产生过专门写一本书的想法,书名都想好了,叫做《看,这就是你要的私有制》,从法律层面警醒那些傻瓜。可惜的是,少年时的热血,总不免被社会所浇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