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金融与制度(广汇案例研究分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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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股+.00万股

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100.00万股+6100.00万股

9、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00万股

以上是广汇给相关机构质押的股份,且这些股份没有被平仓,因此这九家机构属于广汇汽车的股东。

···········

根据搜索结果,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广汇汽车股份进行了质押。

以下是一些机构持有广汇汽车质押股份的情况: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广汇集团于2022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广汇汽车1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该分行 。(时间太早,因此不作数!)

2.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 于2024年3月18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9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该分公司 。(这属于退市制度之前的质押,因此不作数!)

···重点来了····

当5月份退市制度开始进行并采用之后,以下这些机构竟然还敢冒着风险进行接收相关的股份。

其中的含义让人深思。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广汇集团于2024年6月27日将其持有的202,7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补充质押给该分行 。

4.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作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广汇集团于2024年6月28日将其持有的40,470,000股股票补充质押给该公司 。

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汇集团曾将其持有的6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该公司,作为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的一部分 。

因此这些机构的态度,掌握了广汇是否退市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