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河边丧尸来袭,不,是黄毛混混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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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先算是混混吧,头上染的黄毛,还有手臂纹的长蛇就是证明,也打过两次出名的架,大小算个人物,哪受得了这种苦?
卢义平时就爱翘班,前些天溜出去买啤酒,回来看到一群人打架。
领班按住他们宿舍的一个兄弟咬脖子,他抄起啤酒瓶就干人头上,多少是有点私人恩怨的,打完狠狠踩,等到酒劲过了,才发现把人脑浆都踩出来。
厂里跑出更多人。
满身是血。
他慌了,状况也没搞清,跟几个人翻墙逃跑,慌不择路跳进水里,没想到遇到上游洪水开闸,一路冲离松县,到了池城。
一起的都死了。
尸体在水里飘着,肚子都泡炸。
只有他抱着泡沫板活下来,最后被岸边垮塌的淤泥埋住,半死不活地挨了两天。
好不容易看到人,一个女人,他没想做什么,就想要点吃的,谁曾想到那个女的比他还不做人,问都不问一句,不分青红皂白抓起石头就朝他头上抡。
还好他当即决定躺平装死,否则不知道还得挨几下。
真是绝了。
她走了,他在树林里摘野果求生,发现树顶的摄像头后立马扔石头砸碎,他料到她会回来,这次没有贸然求救,而是选择跟在后面一直尾随到家。
好家伙。
住的别墅。
卢义搞不清里面还有没有人,那些人是不是跟女人一样王八蛋,于是选择暗中观察,他原先是混混、街溜子、鬼火少年……随便怎么称呼,反正混混在街上混,最擅长的就是找摄像头死角,尽管别墅周围都是监控,他也能精准避开。
别墅里的人很少出来。
到夜晚就会封闭门窗。
卢义没什么机会,一边观察,一边继续过野人生活。
渐渐的,他发现世界不对劲。
公路常有飞速而过的轿车,半道上突然扔下一个人,那个人往往流着血泪,口吐白沫,没多久就会变成怪物到处寻找动物撕咬,跟电影里的丧尸差不多。
卢义头两天会小心避开。
渐渐的,他发现丧尸是极好的狩猎工具,他们耳朵好,跑得快,他一只兔子没捉到过,他们捉了好多只,吃得满地兔毛。
卢义挖坑捕捉丧尸(他们听声行动,但视力和智力似乎很差,不会避开坑),抓到后砸掉下巴,然后当作猎犬来用。
丧尸抓到兔子无法撕咬,卢义直接截胡,靠这群凶残的“宠物”过上兔肉自由的生活。
他知道城市的生存环境更糟,因而没有贸然离开这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