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菜人哀(古代)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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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痛苦、哀嚎、生不如死,就像伤疤一样,刻在每一个女性心里。

有的人将它当做戒条,终身不敢再犯,有的人将它当做耻辱,试图洗刷。

大家在那个和平的,富有人性的时代里争论着,努力着。

那是因为国家给了她们争论的底气,给了她们反抗的自由。

可是王招娣的时代没有啊。

伍越昭没有办法跟她说,她应该恨,或是让她坚强。

这话说起来好像坐着说话不腰疼。

毕竟,作为那个艹蛋时代最底层的女性,她不同于那些可以接触到四书五经,可以懂得一点点生而为人的权利的官宦人家的小姐。

她的生活,就是生下来,就得干活。

伍越昭理解。

所以,她跟王招娣说:“行,那你就在空间里好好休息,我给你开个房间,有物资单,你想吃什么都可以,会有人照顾你的。”

伍越昭说着,给王招娣划出一个有床铺和电视机的私人空间,又冲一个木偶招手,让它贴身照顾王招娣。

然后,她开始,‘收菜’。

——\(`Δ’)/——

伍越昭来到的节点是王招娣被卖的那天。

她是被丈夫以去县城买逃荒米的理由骗出去的。

哦,或许也不是骗她,毕竟不卖掉她,也没钱买米。

市场上到处挂着人,或是一些剩余的手脚。

肠子也是有的,就像猪肠子那样,算不上贵,但是肠子也是肉啊。

买回去洗干净,炖煮一下也行。

这其中卖的最好的,是做馄饨的馅料。

毕竟,理论上来说,那里的肉是最嫩的,在瘦骨嶙峋的两脚羊身上,那里的脂肪是最多的。

市场上的菜人大多是女子,男子寥寥无几,即便是有,也不怎么能卖的出去。

因为男子劳动多一些,再加上品种原因,所以肉质发酸发柴,不够好吃。

女子因为天生体质就不同,所以相对来说嫩一些,尤其是年轻的女子。

因为吃的人多且量大,甚至都出现了专用名词。

年轻女子被称为‘不羡羊’,是指肉质鲜嫩,比羊肉还要鲜美好吃。

小孩子则被称为‘和骨烂’,因为他们骨脆肉嫩,用火一煮就烂熟。

老人则被称为‘饶把火’,因为他们年岁过大,质地较老,需要多加一把火才能煮烂。

其实那时候也有吃男人的,只是那个时候行军打仗,抓壮丁什么的,男人是主要劳动力,所以出于种种原因,就不太偏向于吃男人。

但是逼急了,一旦军营里有闹事的,或是特殊情况,其实也会被吃掉一部分。

鲁迅先生曾说,翻开历史,满篇都是吃人。

上学的时候,老师顾及学生年少,讲的吃人,是单指那个艹蛋时代的礼教。

等学生长大了,自己看过了历史才知道,原来这个吃人,是真的指进食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