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挂念你的人是我!是我!还有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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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丁义珍在自己的安排下成功出逃。

这一世,肯定是不能再发生了。

现在的丁义珍可没有那么大本事。

既然如此,何不像上一世一样。

让历史重演。

依然由公安和检察一起抓捕丁义珍。

先把人控制起来再说。

祁同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同时建议把蔡成功也保护起来。

祁同伟突然想起来进门之前梁书记问的问题。

“没有常挂在心上的事,只有常挂在心上的人!”

其实,祁同伟根本就不关注到底谁来抓丁义珍的事。

只是关注丁义珍这个人。

他不存在,对自己才重要。

……

后续的抓捕行动很顺利。

京州市公安局长陈岩石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季昌明配合的很默契。

不但抓到了丁义珍。

还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现金。

这都是丁义珍的犯罪所得。

其中,这就包括蔡成功给丁义珍送的五十万现金。

由于目前丁义珍还没有进入审判定罪程序。

到底是赃物,还是违法所得没有界定。

说白了,到底应该退还给蔡成功。

还是直接罚没,出现了法律上的问题。

别看这好像只是一个程序问题。

但是影响着后面的一系列问题。

尤其是针对大风厂的后续改革。

因为,在祁同伟草拟的公司章程中。

其中有一条,就是关于公司高管违法犯罪的问题。

说白了,这就是为蔡成功制定的。

“公司管理者、大股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影响了公司利益,将会剥夺股东身份,股权将平均分给其他股东”。

在祁同伟的计划中,这个条款无比重要。

说白了,就是为了限制大股东以后的行为。

防止股东为了个人目的损害公司的利益。

从而最大程度保护大风厂职工的股权。

但是眼下,蔡成功就在这个条款上游走。

这五十万只要能退回来。

就谈不上损失,蔡成功就还是厂长。

一旦这个五十万,被罚没。

就是损害了公司利益。

那就剥夺了蔡成功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