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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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他想到以前听过的一个观念。
说梦的时间不可估量,有时候一瞬可能就是十年,所以说他现在觉得这个梦很漫长,实际上可能是他临死前一瞬间的幻想。
只不过。
李尘坐在草坪上摸了摸大狗的脑袋,大狗冲他撒交,可爱的瘫进他怀里。
“我为什么会梦到你?”
“萨摩耶?我死前居然还想着养一只狗?真是懦弱,但是,无所谓了。”
萨摩耶咧着嘴吐出舌头,QQ弹弹的两个耳朵一耸一耸,把他扑到地上,舔他的脸。
李尘随便它舔。
反正无所谓了,无所谓了……
但骨节分明的手指却慢慢捏紧地上的杂草,捏出手背上的青筋。
宁酿谦!
还是不甘心,为什么!为什么一个新人居然有ss级天赋,为什么林别雪喜欢的人是他,为什么他有这么多的机遇,为什么所有人都听他的!
不甘心。
他不想就这么死了。
他想活着。
恍惚中,似乎传来声音,你的愿望将实现。
李尘缓缓睁开眼睛,看见一直在舔他的萨摩耶,在现实里变成了一条粘稠丑陋的睁着眼睛的触手,软的,又恶心又恐怖。
卧槽!
李尘一个鲤鱼打挺,脚下一滑又摔了下去,手指触盆到触手,他的心脏疯狂地跳动着,仿佛要冲破胸膛,瞳孔急剧收缩,充满了惊愕和恐惧,呼吸变得急促而混乱。
在他眼前。
天空变了模样,一只巨大的眼睛代替了太阳,正无机质的,死死的盯着他。
他身边全是这种类型的触手,已经组成了纠缠翻滚的肉山,毫无意义的挥舞着。
他就踩在肉山上。
触手软乎乎在他身上蠕动着爬行,不重,但诡异的可怕,冰冷刺骨,像一捧散发着寒气的冰。
他身上没有衣服,全倮着,明明受过伤的地方已经全部愈合,连手脚,和各处在游戏中用来换了道具的器官也重新长了回来。
只是身体在无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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