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毛脚女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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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毛脚女婿(第1/2页)

凌晨的下沉气流,搅得山下的村子没法安睡。

每一丝空气里,都带着猪肉的香气,那香气闯进梦里,把一切都变成了,红烧肉,酱猪蹄,卤猪头……

天还没亮,大半个村子的人,被馋醒了。

“陈明道家又吃肉啊?”

“你没听见吗,猪叫了一晚上!”

“我昨儿起了个大早,结果集上没肉卖。不知道陈明道家卖吗,他这天天吃肉的,都吃腻了吧?”

“谁吃肉会吃腻啊?我一天三顿都不腻!”

有人想去问问,哪怕喝点骨头汤也是好的。

不是买不起肉,是真的买不着。

就在这时,摩托车的轰鸣,打破宁静,朦朦胧胧的,有人看见陈明道带着一头猪出门了。

凌晨的风,有些冷。

陈明道穿着女儿们给做的皮衣,倒也不觉得,只是带着雾水的空气,打在脸上,有些不舒服。

这个时候出发,顺利的话,中午之前能到省城。加上问路,顶多下午两点,应该就能找到梁冰冰父母的家。

这时的省城,跟三十年后的省城,是完全不一样的,除了老城区,陈明道基本不认得路。

原本,应该准备好一点再去。

他没怎么睡觉,脸色估计不会太好。身上穿着新皮衣,但做工太粗糙,也有点上不了台面。

先敬罗裳,后敬人。

岳父岳母看不看得上他先不说,他的出现,邻居们会怎么评论,也许更重要。

文化人,都要面子。

时机并不成熟,他注定是要被看不起的。

但没有关系,如果能稍微安定一下妻子的心,看不起就看不起。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陈明道相信自己能起来,也就不怕被人一时瞧不起。

十六年了,谁会不想父母,不想家呢?

他知道,亏欠妻子太多,但又不敢放任妻子回娘家。

见过了光明,谁还愿意待在黑暗里?

那是人性,他不敢赌!

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会让梁冰冰风风光光的回家见父母。

一定!

摩托车在国道上疾驰,从天蒙蒙亮,一直到太阳高照,晒死个人。

终于,他再次踏足这座城。

上辈子,他在这座城里,是三等公民。因为口音,就算有房产,也依然被叫做“乡里人”。

虽然没有遭受到什么具体的歧视行为,但就给人一种,不属于这里的感觉。

偌大的城市,他有房子,却不是家。

拼了命的挤进来,却像是被移植的器官,吃着排异药,也依然需要忍受排异的痛。

他沿路询问,终于找到了,区委家属大院。

这里还是六七十年代的老房子,红砖的筒子楼,一栋楼临着一栋楼。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树荫将整座大院笼罩其中,阴凉而静谧。

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梧桐的特有香气,闻着让人安宁。

在这座城,抬头看见梧桐树,才证明你是在城中。

至于那些没有梧桐树荫的地方,正统的城里人,都认为那是乡下。

这是真的,因为在这里的人,跟城区其他地方的人,口音不一样。

陈明道推着摩托车,来到大门口的岗亭,向门卫说明了来意。

此时刚好中午,他这一路都比较顺利,赶上了比较好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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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探亲,会被认为没家教。

门卫打量了他一番,犹豫了很久,最终看在他摩托车和猪的份上,给打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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