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最强的战痕,铭刻于法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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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最强的战痕,铭刻于法庭】(第1/2页)

“被告对有身体障害的生母实施暴力,并非普通斗殴。”

“该行为构成刑法204条伤害罪,208条暴行罪,且被告负有民法上的扶养保护义务,同时触犯刑法218条保护责任者虐待,法理上属于加重情节。”

法庭上,并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日车在念完上述文字后。

——对虎杖悠仁露出了一个‘你这家伙没有人性吗?’的表情。

“你....真看不出来是这样的孩子啊。”

“不是啊!!那家伙不是正常人类啊!是盗用了我母亲的尸体啊!虽然...虽然好像他是在盗用尸体之后才生了我,但...啊啊啊!”

双手拍击脑袋,虎杖头顶的汗水和瀑布一样滴淌,一时之间思维都要打结了。

糟糕啊!

羂索真的是我的生母啊!

而且身体障害什么的.....换脑术式也算吗?!什么打出脑液!她就那个体质啊!就是容易飞水啊!

事出有因,但....

啪!

虎杖痛苦捂头。

没有证据啊!

【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而且这毕竟是日车宽见的领域。】

【在这个领域之中,只有日车会凭空得到证据,而被告人则只有‘辩论’的手段。】

【绝对の不公】

某种意义上,也是日车对于法庭心象的具现化。

“不,冷静。”

虎杖注意到观众席上,伏黑似乎很想要和自己说什么。

但很遗憾。

法庭上的旁听席是禁止指挥的。

没关系。

“我有异议!!!”

虎杖大声呼唤,引来所有人注意后大声道,“羂索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吧!”

“首先,在当时条件下,我对于她是否是我的亲生母亲持有怀疑。”

“其次,她打算对我的朋友使用暴力行为。”

“最后,羂索和伏黑类似,你也说了,咒术师的咒力本身应该作为特殊武器对待,也就是说,她当时处于一种‘持械’的状态,而我在那个时间点——不会咒术!”

没错。

那个时候的虎杖悠仁,甚至都还不知道什么叫咒术。

他是凭借赤手空拳打飞的羂索。

“一个人在不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看到对方持械对待自己的朋友,情急之下做出的反击行为....呃,也就是,刑法...呃...”

“第三十六条?”

“对对对!”

刚才伏黑所用的‘正当防卫’。

客观上对方真的在持械不法侵害朋友,这种情况下,的确虎杖可以动手。

(如果是这样的话,虎杖的确可以无罪。)

(问题就在于.....后续。)

场下,伏黑表情已经变得不好看了。

虎杖的打法没有问题,但....

日车还有【证据】

“陈述结束了对吧?”日车缓缓掏出了档案袋。

而这一次,依旧是截图。

内容是.....

羂索温柔地将乙骨放置好后,自己通过换脑术式从‘虎杖妈妈’切换为‘虎杖妹妹’,并离开学校的几张画面,旁边还附上了‘换脑术式’的内容,羂索很基础的情报。

没错...

【羂索当时,的确没有想过伤害乙骨。】

【甚至羂索才是那个要保护乙骨不死的存在。】

——虎杖,面色苍白。

“你的情况更接近于情形2,客观上对方不是侵害,但你合理相信正在发生急迫不法侵害,也就是——误想防卫。”虽然不了解事件全貌,但日车还是做出了最符合当下情况的判断。

“当然,你的行为仍旧可能属于无罪,这其中牵扯到很多复杂的影响要素判断。”

“不过你说错了一点,那就是【你个人对于羂索是否为亲生母亲】的判断。”

“虽然你本人归纳为‘不确定对方身份’,但是,考虑到咒术师的特殊性,以及....”日车看了眼档案袋中关于换脑术式的信息,“既然对方使用的的确是你母亲的身体,并且似乎是以特殊方式诞下的你,你真的会完全看不出羂索是不是你的亲生母亲吗?”

“动手之前,你应该考虑到了这点吧,而且拳头是否又特意对准了对方明显的头部缝合线呢?对于要害的针对性打击可是会大幅度影响判决的。”

“我.....”虎杖被噎住,脑袋有些混乱,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撒谎。

法庭虽然是讲究公平的地方。

但如果谁都不会撒谎,诱导,那么压根就不需要法庭。

更何况,再次强调——

这里本质上是日车的术式。

日车和虎杖都明白这一点。

“既然不敢回答,那么就让我再进一步说下去吧——”

啪啪。

日车用手背敲了敲档案袋。

“你似乎以为这次指控的重点在于暴力,但不只是如此,对象也很重要。”

“哈?”

日车一本正经。

“你知道吗,羂索——其实是高龄人士啊。”

“哎?”

整个法场似乎都变热了。

因为伏黑惠和虎杖以及黑沐死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平成17年法律第124号,通称高龄者虐待防止法。”

日车继续条理清晰说,“第2条第4项,養護者对高龄者实施身体暴力、弃养、心理虐待、财产侵害,定义为高龄者虐待。”

“很遗憾,现在的法律并未对羂索这种通过‘更换肉体’抵达的高龄者做出区分,也就是说,你在这场官司中,无论如何都是虐待行为。”

“要继续强调‘无意识’倒也不是不行,但综合考虑下来,你还是会败诉吧。”

咒术师。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现在甚至要加上高龄者法条!?

因为羂索的特殊性,官司进入了极端复杂的状态!

日车平静。

虎杖紧张。

而【审判者】在良久的沉默后.....给出答案。

【有罪GUilty】

【没收COnfiSCatiOn】

领域结束。

没有咒术的虎杖悠仁,被没收的——是咒力。

“够了!来硬的吧!”伏黑刚一出来就立刻摆出了拳击架势,“和这家伙打官司我们一定会输!”

“没关系!就算对方是一级咒术师!没有咒力的你和保留咒力的我加在一起,配合黑沐死也一定能赢!而且,【二审】或许不需要咒力,但算上刚才,日车已经进行了不同对象的两次领域展开,咒力消耗肯定存在!虎杖,配合我——”

“二审!”

不等伏黑说完,领域再度切换回来。

“虎杖!你!”

哗。

不等伏黑说什么,就看到了虎杖对他张开的手掌。

右手手心对准伙伴示意放心,左手却在身侧紧握。

虎杖低垂脑袋...让人看不清表情。

“日车!你说过吧,审判者知道领域内的一切。”

日车也不解于虎杖的想法,但或许是直觉吧,他还是默默听着,看看虎杖打算做什么。

“啊,审判者会知道一切。”

(也就是说,在知道一切的前提下,审判者却会刻意找出【不能够直接定罪】的证据给你,而我则是要想办法对证据内容进行猜测,同时完成自证。)

——不过就在刚才,虎杖发现了。

这个前提是错误的。

(审判者如果知道‘一切’的话,辩论根本不成立。或者说,哪怕知道一切,审判者也不能够将‘一切’纳入考虑范围内。)

(简单来说——犯罪者的主观意愿,是无法被证明的,因为这会让术式本身矛盾。)

【日车的术式,是给出【无法直接证明犯罪的证据】后,双方辩论的赛场。】

如果是这样的话....

——这个术式,存在必胜法。

“审判者!”

和二审开始的伏黑一样。

虎杖悠仁,直接跨过了日车,对【审判者】发起对话。

“我——”

“虎杖悠仁.....”

“我的母亲....是羂索。”

“你说的没错,就如同你之前证明的一样——在法律上,我们无法验证羂索的特殊性,只能承认‘千岁老人’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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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羂索所使用的,是我母亲的‘尸体’,也就是长期不具备生理活性的状态,同样属于某种意义上的生理残疾,也就是双重的生理残疾,在此基础上,盗窃尸体的行为本身明显也构成精神疾病倾向。”

“再者,我的母亲羂索因为常年更换不同身体,很明显会有生理自我认知不明的问题,也就是三重,不对,四重疾病。”

𝐁 q 𝔾 🅞 𝙺. n 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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