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雾都之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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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哥!那位老乡在哪啊?这本书天选之子是谁啊?”

青墨和江天带着自己的心腹来到了雾都,现在他们正式开始进入了另一本反派小说之中!

至于叶良辰等人一直被江天关在地下室,他只要不死天运的一大部分还是汇聚在他身上,在叶良辰死前江天那边不会再出现新的天选之子!

并且青墨在离开之前还在地下室刻下阵法,防止叶良辰等人出现什么变故!

这次江天还把郭紫魅带在了身边,那些琐事总要人来做不是,至于要不要吃她再说吧!

毕竟叶良辰也是花了大功夫才舔到她,她内心是很高傲的而且也很传统,所以至今为止叶良辰只是牵过她的手而已!

知道青墨和江天要去雾都,唐月本来也想跟着来,只不过江氏集团现在在海城入日中天,业务发展得很快需要有人坐镇大本营!

唐月作为江天的枕边人,没办法一起过来雾都,不过她现在锻体境后期的实力,哪怕是这个世界的那些武道宗师来了,最多也只能挨两下!

“在哪!咱们走吧!”

青墨指向雾都之中最高的那栋楼,那是雾都顶级家族秦家的秦氏集团,在那栋楼的顶层有自己和江天的老乡!

青墨和江天打算就他们两人见老乡就行,寒千雪和郭紫魅先去逛街,徐勇在楼下等着,或者到处转转!

……

秦氏集团顶层总裁办公室内,瘫倒在办公椅上的男人慢慢醒来!

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那名男子的脑子还有些转不过弯来,突然一股庞大的记忆涌入他的脑海!

“我穿越了?还是穿越到同名同姓的人身上,成了小说之中主角的垫脚石?而且原身体的主人是一位究极大舔狗,我焯!”

秦明打量着四周,富丽堂皇的办公室,会客用的高档沙发和茶几,墙边还有一整排放满各种书籍的书架,加上几棵安静坐落在办公室一旁的绿植!

“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居然是因为,他迷恋女主同意和他周末去看一场电影,而自己在办公室兴奋得嘎掉了!”

“并且还是他用自家集团十亿的大单子无偿送给女主才得到的去看电影的机会,整个雾都知道秦氏集团的少爷是一个大舔狗,但是他本人却乐此不疲!”

秦天摇了摇脑袋,独自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楼下人来人往的街道,以及川流不息的车群,他现在心里有个疑问,他到底有没有那种小说中的金手指,也就是系统!

如果没有系统的话,他该怎样抵抗天选之子,或者说从此见了他绕道走不招惹他,自己过自己大少爷的生活,他装他的逼?

至于女主什么的他基本不打算考虑,毕竟现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保住小命,能不能安全的活下来都是问题,谁还去考虑什么女人啊?

“这是不可能的,宿主!你和天选之子注定会遇到,也注定不死不休!因为你在小说之中就是个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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