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第四篇童话(小学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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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田鼠女士从未见识过的女人,她既好奇又害怕。
吴语杉见她绿豆大小的鼠眼一眨一眨,便问:“如果给您机会,您会杀了鼹鼠占领他的巢穴吗?”
“天呐,”田鼠因惊讶而直立起身,“您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杀人是犯法的!”
吴语杉好笑地望着她:“可鼹鼠不是人,你也不是人,犯的哪门子法?你就从来都没怀疑过,这些观念是谁放进你脑子里的吗?”
田鼠语塞。
“物竞天择,如果你夜间偷食物的时候被猫头鹰抓住,你会去法庭状告它吗?”
“当然不会,被猫头鹰抓住的一定死翘翘,怎么可能去法......”
话到嘴边,她愣住。
她们是动物,不用遵守人类世界的规则。
可是为什么从她出生起,就在惊恐中度过?
不是动物“随时成为盘中餐”的恐惧,而是担心随时会破坏规则的恐惧。
可规则从何而来?她的母亲生下她没多久就走了,她和姐妹分开各自打洞。
没有人讲过所谓的“规则”,那她在害怕什么?
哦,有一个东西讲过,就是那只鼹鼠,他是规则的维护者。
但她们只是动物啊,就算真的历经千辛万苦到了法庭,人类也听不懂她们讲话。
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大扫帚赶走或是打死。
田鼠女士想到这儿,浑身起了层鼠皮疙瘩。
吴语杉默默无语,她在等田鼠女士自己思考。
女人一旦开始质疑,某些虚假的泡沫很快就会被打破。
不过田鼠女士还是保留着一贯的自我怀疑:“即使我不会犯法,鼹鼠并没有做错什么不是吗?
从前我虽为他做事抵房租,但他为人绅士和蔼,有钱又有学问,我们相处还算愉快。”
“文明社会的女士被虚假的敬意包围,这是恩格斯说的。”一直躺在胡桃小床中的金锤忽然发声。
吴语杉再一次受到小小的震撼:“你们三年级就开始学习恩格斯了?!”
金锤说:“这是我在妈妈看的书里发现的一句话,就记住了,这有什么好惊讶的。”
对她来说,这样的见识发生在小学三年级再正常不过。
“好吧,”吴语杉转向田鼠女士,“您看,七八岁小女孩都能明白的事,您怎么想不通呢?”
大中午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随波逐流的睡莲上,一只田鼠第一次产生质疑精神。
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但她想不出来,因为从前她只会自我反省。